1、1第一节 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与税率【知识点 1】所得来源的确定所得形式 所得来源地 1.销售货物所得 交易活动发生地 2.提供劳务所得 劳务发生地 3.转让财产所得 (1)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2)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3)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 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 5.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6.其他所得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知识点 2】税率种类 税率 适用范围 基本税率 25% (1)居民企业;(2)在中国
2、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 20%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优惠税率 15%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西部鼓励类产业企业 预提所得税税率(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20%(实际征税时适用 10%税率) (1)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 (2)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无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外国企业有五种:一是有机构、有联系,税率 25%;二是有机构、境内无联系,税率 10%;三是有机构,境外无联系,不纳税;四是无机构、有境内所得,税率 10%;五是无机构、无境内所得,不是我国所得税纳税人,不纳税。第二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知识点
3、1】收入总额计算公式一(直接法):2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计算公式二(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货币形式的收入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债务的豁免等。非货币形式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即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收入总额内容 项目及重点 一、一般收入的确认 9项收入的实现时间是重点二、特殊收入的确认 分期收款和视同销售是重点三、处置资产收入的确认 内部处置和外
4、部处置的划分是重点四、非货币性资产投资 所得税处理 五、企业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 所得税处理 六、企业接受政府和股东划入资产 所得税处理 七、相关收入实现的确认 售后回购、以旧换新、折扣、买一赠一(还要注意增值税的对应处理)一、一般收入的确认1.销售货物收入(增值税项目,含税转为不含税)2.提供劳务收入(增值税、营改增)3.转让财产收入(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特别注意】企业转让股权收入(1)转让收入确认时间: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2)转让所得金额确认: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
5、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1)属于持有期分回的税后收益(2)确认时间:按照被投资方做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3)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转增资本,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4)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 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计入其收入总额,依法征收企业所得税。 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计入其收入总额
6、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其中,内地居民企业连续持有 H股满 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5.利息收入(国债利息免税)(1)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2)包括:存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3)混合性投资业务:兼具权益和债权双重特性的投资业务(被投资企业定期支付利息或保底利息、固定利润、固定股息;并在投资期满或满足特定投资条件后,赎回投资或偿还本金;)。混合性投资业务的企业所得税处理:对于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利息:3被投资企业应于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利息支出,进行税前扣除(标准以内);投资企业应于被投资企业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并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
7、额。 对于被投资企业赎回的投资:投资双方应于赎回时将赎价与投资成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益,分别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6.租金收入 (1)企业提供动产、不动产等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2)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3)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1)企业提供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2)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8.接受捐赠收入(包括货币性和非货币性资产)(1)收入确认时间: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
8、。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内容包括:受赠资产价值和由捐赠企业代为支付的增值税,不包括受赠企业另外支付或应付的相关税费。9.其他收入指企业取得的除上述规定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提示】“其他收入”是税法口径,不同于会计上的“其他业务收入”,不要混淆。其他业务收入是以后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宣费税前扣除限额的基数(销售营业收入)的组成部分。二、特殊收入的确认(了解)收入的范围和项目1.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
9、收入的实现2.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等,以及从事建筑、安装劳务等,持续时间超十二个月的,按照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3.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4.企业视同销售的收入。(视同销售收入,是计算广宣费、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基数)三、处置资产收入的确认 分类 具体处置资产行为(所有权) 计量内部处置(1)将资产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品(2)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或性能(3)改变资产用途(4)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分支机构之间转移(境内)(5)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形的混合(6)其他不改变所有权的用途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
10、算外部处置(1)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2)用于交际应酬(3)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4)用于股息分配(5)用于对外捐赠自制的资产,按同类资产售价确定计收入;外购的资产,符合条件的,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收入4(6)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解释 1】企业所得税中的视同销售所有权是否转移(企业所得税的视同销售规则,单独掌握)【解释 2】会计销售收入企业所得税的视同销售收入增值税的视同销售收入四、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企业所得税处理 投资方递延纳税(5 年)非货币性资产,是指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以及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限于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设立新
11、的居民企业,或将非货币性资产注入现存的居民企业。1.投资企业(居民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 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1) 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对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并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扣除计税基础后的余额。(2) 确认转让收入的实现:应于投资协议生效并办理股权登记手续时。(3) 取得被投资企业的股权:应以非货币性资产的原计税成本为计税基础,加上每年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逐年进行调整。2.被投资企业(居民企业):取得非货币性资产的计税基础,应按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3.投资企业停止执行递
12、延纳税政策:(1)对外投资 5年内转让上述股权或投资收回:就递延期内尚未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在转让股权或投资收回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一次性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可将股权的计税基础一次调整到位。(2)对外投资 5年内注销:就递延期内尚未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在注销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一次性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五、企业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有关所得税处理1.企业转让代个人持有的限售股征税问题:(1)企业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收入,扣除限售股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该限售股转让所得。(2)企业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不能准确计算该限售股
13、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该限售股转让收入的 15%,核定为该限售股原值和合理税费。5(3)依法院判决、裁定等原因,通过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企业将其代持的个人限售股直接变更到实际所有人名下的,不视同转让限售股。(4)按规定完成纳税义务后的限售股转让收入余额转付给实际所有人时不再纳税。限售股转让所得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2016 年单选题】2.企业在限售股解禁前转让限售股征税问题:企业应按减持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限售股取得的全部收入,计入企业当年度应税收入计算纳税。企业持有的限售股在解禁前已签订协议转让给受让方,但未变更股权登记、仍由企业持有的,企业实际减持该限售股取得的收
14、入,依规定纳税后,其余额转付给受让方的,受让方不再纳税。六、企业接收政府和股东划入资产所得税处理1.关于企业接收政府划入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接收项目 企业所得税处理(1)接收政府股权投资资产不属于收入范畴,按国家资本金处理。资产计税基础按实际接收价确定(2)接收政府无偿划入指定用途资产可作为不征税收入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其中,该项资产属于非货币性资产的,应按政府确定的接收价值计算不征税收入。(3)其他情况 并入当期应税收入。如果政府没有确定接收价值的,应按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应税收入2.关于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1)凡作为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处理:属于正常接收投资行为,不能作为
15、收入进行所得税处理;按公允价值确定计税基础。(2)凡作为收入处理的,属于接受捐赠行为,按公允价值计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按公允价值确定计税基础。七、相关收入实现的确认时间收入项目 收入确认时间1.商品销售收入(1)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2)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3)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4)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5)产品分成:分得产品的时间确认收入2.劳务收入(详细内容见教材,在此处只
16、是列举)(1)安装费。应根据安装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安装工作是商品销售附带条件的,安装费在确认商品销售实现时确认收入。(2)宣传媒介的收费。应在相关的广告或商业行为出现于公众面前时确认收入。广告的制作费,应根据制作广告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3)软件费。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的收费,应根据开发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4)服务费。包含在商品售价内可区分的服务费,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分期确认收入。(4)服务费。包含在商品售价内可区分的服务费,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分期确认收入。6(5)艺术表演、招待宴会和其他特殊活动的收费。在相关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收费涉及几项活动的,预收的款项应合理分配给每项活动,分别确认收入。(
17、6)会员费会籍会员费+其他单项商品服务费方式即时确认入会会员只允许取得会籍,所有其他服务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费的,在取得该会员费时确认收入。会籍会员费+免费或低价商品服务费方式受益期内分期确认(变相劳务费)(7)特许权费。属于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特许权费,在交付资产或转移资产所有权时确认收入;属于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特许权费,在提供服务时确认收入3.企业转让股权收入 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5.利息收入6.租金收入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1)按照合同约定的债
18、务人、承租人、特许权使用人应付费用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2)租金: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8.接受捐赠收入 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9.企业取得财产(包括各类资产、股权、债权等)转让收入、债务重组收入、接受捐赠收入、无法偿付的应付款收入等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非货币形式体现,除另有规定外,均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10.售后回购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如不符合销售收入条件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
19、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11. 以旧换新 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12. 折扣方式销售收入的确认(1)商业折扣条件销售: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2)现金折扣条件销售: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3)折让方式销售: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13. 买一赠一 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7【知识点 2】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一、不征税收入1.财政
20、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3.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解析 1】财政性资金,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出口退税款不影响损益)【解析 2】财政性资金, 会计的“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收入”,区分征税、不征税,不征
21、税的纳税调整。4.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的具体规定:有特定的来源和具体管理要求,单独进行核算。(1)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2)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不做征税收入处理后,5 年内未支出使用、也未缴回的,计入取得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二、免税收入1.国债利息收入:企业因购买国债所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1)企业从发行者直接投资购买的国债持有至到期,其从发行者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全额免征企业所得税。国债利息收入(免税)国债转让收益(纳税)(2)企业到
22、期前转让国债、或者从非发行者投资购买的国债,其持有期间尚未兑付的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尚未兑付的国债利息收入国债金额(适用年利率365)持有天数(3)企业转让或到期兑付国债取得的价款,减除其购买国债成本,并扣除其持有期间尚未兑付的国债利息收入、交易过程中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企业转让国债收益(损失),应按规定纳税。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解释】“符合条件”是指:(1)居民企业之间不包括投资到“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非居民企业”;(2)直接投资不包括“间接投资”;(3)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
23、在一年(12 个月)以内取得的投资收益。(4)未上市的居民企业之间的投资,不受一年期限限制。(5)权益性投资,非债权性投资。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提示】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1)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2)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 7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3)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比如注册会计师协会收取的会费);8(
24、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知识点 3】扣除项目内容 项目及重点一、税前扣除项目的原则 5项二、扣除项目的范围 5项: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三、扣除项目及其标准 23项一、税前扣除项目的原则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相关性原则、确定性原则、合理性原则。二、扣除项目的范围共 5项1.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1)视同销售成本要计入,和视同销售收入对应。(2)计入存货成本中的税金与销售税金是有区别的。计入存货成本中
25、的税金,如契税、不能抵扣的增值税等,它们随存货的领用逐渐扣除。(3)出口货物不得免抵和退税税额计入成本。2.费用:指三项期间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费用项目 应重点关注问题销售费用:特别关注其中的广告及业务宣传费、手续费及销售佣金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是否超支;(必考)管理费用:特别关注其中的业务招待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为管理组织经营活动提供各项支援性服务而发生的费用等(1)三项经费是否超支(必考)(2)业务招待费是否超支(必考)(3)保险费是否符合标准财务费用:特别关注其中的利息支出、借款费用等(1)利息费用是否超过标准(金融机构同类同期)(必考)(2)借款费用
26、资本化与费用化的区分(必考)3.税金准予扣除的税金的方式 可扣除税金举例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关税(出口关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结合)、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五税两费)当期扣除 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在当期扣除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四小税)(有房、有车、占地、戴花)分摊扣除在发生当期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车辆购置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得抵扣的增值税等不得税前扣除的税金 企业所得税、可以抵扣的增值税4.损失: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损失和其他损失(1)范围: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
27、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2)税前可以扣除的损失为净损失。即企业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9(3)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5.扣除的其他支出:是指扣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支出。三、扣除项目及其标准共 23项【思路】会计处理、税法规定、税法和会计差异的调整额。【重点项目】有扣除限额标准的一般项目(8 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借款利息、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公益捐赠、手续费及佣金1.工资、薪金支出(1)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
28、实扣除。“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提示 1】一般为成本费用开支,福利部门人员工资和福利费开支。【提示 2】属于国企,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2)企业因雇佣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也属于企业任职或者受雇员工范畴区分工资薪金与福利费:属于工资薪金支出,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3)对股权激励计划有关所得税处理:对股权激励计划实行
29、后立即可以行权:差价确定为当年上市公司工资薪金支出,依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工资薪金支出(实际行权时该股票的公允价格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数量对股权激励计划实行后,需待一定服务年限或者达到规定业绩条件(等待期)方可行权:上市公司等待期内会计上计算确认的相关成本费用(借:成本费用;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不得在对应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扣除。在股权激励计划可行权后,企业方可计算确定作为当年企业工资薪金支出,依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工资薪金支出(实际行权时该股票的公允价格当年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数量(4)企业福利性补贴支出税前扣除: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
30、放、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的福利性补贴(制度制定、相对固定、代扣个税),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否则按职工福利费限额扣除。(5)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6)新增: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2.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按规定标准与实际数较小者扣除。标准为:(1)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
31、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14%的部分准予扣除。【提示 1】企业职工福利费开支项目,如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临时工属于职工福利费的),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等。10【提示 2】工资薪金总额不包括 5险 1金、3 项经费。【提示 3】区分福利性补贴与职工福利费。(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2%的部分准予扣除。条件: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3)除国务院
32、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以后年度未超标时纳税调减。【特殊 1】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单独核算),可以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特殊 2】核电厂操作员发生的培养费用(单独核算),可作为发电厂成本税前扣除。3.社会保险费(1)按照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五险一金”,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2)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
33、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商业保险费准予扣除。(3)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4)关于责任险:4.利息费用(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可据实扣除。(2)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许扣除。(3)关联企业利息费用的扣除双标准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下列比例的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扣除。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金融企业,为 5:1;其他企业,为 2:1。企业能证明关联方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企业自关联方取得的不符合规定的利息收入应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利息本金利率期限1.一般企业(1 个标准):利率(银行同期同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