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审批流程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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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1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审批流程图 不符合受理条件 符合受理条件 予以认定的 不予认定的 承办机构:黟县人社局就业股 服务电话: 2267116 监督电话: 2267106 接受申请 符合条件 不接受申请并说明原因 承办人审查申报材 料,实地考察 5 日内发不予受理通知书 提出初审意见,报主管局长初审, 5 日内发受理通知书 认定决定做出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将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书送达申请人 发书面通知 并说明理由 当场或 5日内一次性告知应补正的材料和补正时限 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主管部门批文(公民个人提交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的证明); 3、机构章程和管理

2、制度草案;4、 机构设置及工作人员配置情况文件; 5、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的相关证明; 6、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7、注册资本(金)验资报告; 8、活动场所使用证明(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和办公设施设备配置情况文件等;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规定时限内补正申报材料 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 1-2 企业实行不定时和综合工时制度审批受理流程图 承办机构: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服务电话: 2267122 监督电话: 2267104 申请材料 : 1、不定时和综合工时制度审批表(一式三份);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3、职工代表大会或

3、职工大会表决执行非标准工时的表决决议、公示反馈意见(各一份); 4、实施方案(一份); 5、单位管理制度(一份); 6、集体合同(综合性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集体合同)(一份); 7、企业实行非标准工时制人员花名册(一份); 审查: 对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当场或5 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符合受理条件及时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 行政审批: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决定。 送达:自决定作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送达申请人。 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自收到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如不服本决定,可向黄山市人民政府或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4、保障厅提起行政复议。 申报单位递交书面申请 1-3、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设立 审批 流程图 承办机构:黟县人社局就 业股 服务电话: 2267116 监督电话: 2267106 二、行政处罚 2-1 劳动监察行政处罚流程图 承办机构:黟县劳动监察大队 服务电话: 2267121 监督电话: 2267104 立案监察 报监察机构负责人批准 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 提出处理意见 经监察机构负责人审批 检查未发现问题 发现轻微违法行为 严重违法或阻挠监察 结束监察 检查措施: 1、进入用人单位进行检查; 2、调查询问有关人员; 3、查阅复制或录制被检查单位的有关材料; 4、下达调查询问通知书等。 检查材

5、料: 营业执照副本、职工花名册、劳动合同、工资表、考勤表、社会保险缴费凭证、职业资格证等材料。 执法要求: 执行监察公务时应佩戴执法标志,有两名以上监察员同行,出示执法证 和监察证,并说明监察内容、要求和依据。 监察形式: 群众举报投诉、年度书面审查、日常巡视检查、专项检查等。 立案条件: 1、违反劳动法律行为发生在二年之内的; 2、有明确的用工主体; 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和管辖范围。 办理时限: 对违反劳动法律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 60 个工作日内完成。 下达限期 改正指令 按照行政处罚程序处理 阻挠监察包括: 1、拒绝执行调查询问通知书; 2、拒绝接受年度审查; 3、拒绝或

6、阻碍检查; 4、拒绝提供资料、证据或虚假资料、出具伪证及隐匿、毁灭证据等。 四、 行政给付 4-1 养老保险待遇支付工作流程 文件依据 :安徽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贯彻 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劳社 2006 66 号) 安徽省劳动保障厅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通知(劳社秘 2002 83 号) 办理条件 :当月应付核定结束 承办机构:黟县养老中心 服务电话: 2267139 监督电话: 2267131 业务管理科向基金管理科提供本月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计划数、本月新增退休人员开户纸质资料及开户名单电子文档、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系列资料。 基金管理科将

7、新增退休人员花名册和银行存折开户资料送银行办理开户手续,并向业务管理科反馈新增退休人员开户信息,由业务管理科将新增退休人员银行存折开户信息录入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月度养老金发放结算。 基金管理科将发放资料送交发放机构,并通过建行网银发放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基金管理科发放新开户人员存折 4-2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审核与支付工作流程 1.依据: 社会保险法、关于印发 的通知(皖政 1999 27 号) 黄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2.条件: 参保患者。 3.需提供资料: 黄山市黟县医疗保险待遇审批表、身份证复印件、保障卡复印件等。 承办机构:黟县医保中心 服务电话: 2267143

8、监督电话: 2267128 参保患者持医疗发票、清单、出院记录等相关资料,本人或所在单位经办人员到人社大厅,填写黄山市黟县医疗保险待遇审批表,报送县医保中心医疗保险经办人员登记初审。 初审后移交至业务经办负责人复审。 报财务审核、领导审批后,拨付到各参保单位或工伤职工本人。 受理后,月底前拨付至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个 人(节假日顺延)。 办结时间:每月办结一次。 4-3 工伤保险待遇审核与支付工作流程 1.依据: 新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 586 号)、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省政府令169 号) 2.条件: 1 至 10 级伤残职工和需要生活护理依赖的职工。 3.需提供资料: 工伤认定决定

9、书、黄山市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审批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身份证复印件等。 持工伤认 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等相关资料。交所在单位经办人,填写黄山市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将报销材料报送县医保中心工伤生育经办人员登记。 初审后移交至中心领导再审。 报送市医保中心工伤生育科复审,经市医保中心领导审核后返回县医保中心。 确定 1-4 级者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 1-10 级工伤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打印个人待遇审批表和月度审批表 承办机构:黟县医保中心 服务电话: 2267143 监督电话: 2267128 报财务审核、领导审批后,发放个人待遇审批表到各参保单位或工伤职工

10、本人。 受理后,月底前拨付至参保单位 或参保人员个人(节假日顺延)。 办结时间:每月办结一次。 4-4 生育保险待遇审核与支付工作流程 1.依据: 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 195号) 2.条件: 发生生育费用参保人员。 3.需提供资料: 黄山市黟县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身份证复印件、保障卡复印件等。 持医疗发票、清单、出院记录等相关资料,本人或所在单位经办人员到人社大厅,填写黄山市黟县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报 送县医保中心医疗保险经办人员登记初审。 承办机构:黟县医保中心 服务电话: 2267143 监督电话: 2267128 初审后移交至业务经办负责人复审。 报财务审核、领导审批后,拨付到各参保单

11、位或工伤职工本人。 受理后,月底前拨付至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个人(节假日顺延)。 办结时间:每月办结一次。 4-5 失业保险待遇核定与支付流程图 承办机构:黟县就业服务局 服务电话: 2267138 监督电话: 2267135 申请: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后 7 个工作日内报、县就业服务局备案。 县就业局失业保险经办窗口初审确认参保单位及个人是否足额缴费、失业人员基本信息是否准 确。 初审通过后,失业人员在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 60 日内到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 失 业人员提供: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

12、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复查:是否办理失业登记与求职登记证明、失业保险待遇的数额与期限认定。 发放失业人员失业人员保险金 . 七、行政确认 7-1 企业离退休(职)人员死亡丧葬费、困难补助费及 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审核工作流程 承办机构:黟县养老中心 服务电话: 2267130 监督电话: 2267131 1、文件依据:安徽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因病非因工死亡职工 遗属抚恤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秘 2004 193 号) 安徽省委组织部、老干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离休干部无工作

13、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皖人社发 2009 38 号) 2、申请。参保单位(或个人)应填写黟县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抚恤费申报表(一式三份),有供养直系亲属的需贴 1 寸近期彩照 3 张,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死亡证明原件 火化证明原件(非火化地区可不提供) 有供养直系亲属的还需提供: 1、直系亲属身份证复印件 2 份、户口簿复印件 1 份 2、与已故人员供养关系证明:如结 婚证(无结婚证的需由乡镇、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出具相关证明)等; 3、供养直系亲属提供所在乡镇、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出具的健康状况、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能力证明。 3、受理。县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对其提供的所有资料进行审核,依据相关政策进行待遇核定,无异议的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批。 4、发放。对已核定的丧葬费、一次性困难补助费于结算月的次月 15日直接发放至死亡离退休人员原养老金发放存折;对已审批的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则于结算月的次月 21 日后由参保单位或个人(个人凭身份证)到县养老保 险管理中心领取遗属存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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