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 林业资金稽查和绩效评价情况通报会讲话稿范文同志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改革不断深化,管理更加规范严格,监管责任不断加大,尤其是资金监管越来越重要。为了尽快适应财政体制机制改革和认真履行行业内部监管的要求,更好地发挥林业资金的作用和效益,防范林业资金风险,经研究,决定召开这次林业资金稽查和绩效评价情况通报会,很有必要,也很及时。这是问题整改推进会,也是进一步加强资金稽查和绩效评价部署会,其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总结回顾近几年来林业资金稽查和绩效评价工作的经验做法,特别是针对资金稽查和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研究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要求,更好地全面加强林业资金的监管,确保
2、合规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为我省的林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刚才 xx 市和 xx 市、xx 县分别介绍了各自在林业资金监管方面的做法、经验,讲得很好,值得各地认真学习借鉴。计财处、基金中心也分别就 2017 年度省林业发展和资源保护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情况、2018 年林业资金稽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在肯定成绩的同时着重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和工作要求,我都很赞同,希望各地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加以整改落实。下面根据会议的安排,我再讲四点意见。一、认清形势,充分认识资金监管的重要性十八大以来,随着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大力推进实施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精准扶贫、美
3、丽中国、大规模国土绿化和xx、森林 xx 等战略部署,中央和省财政用于生态建设等方面和惠农支农的资金大幅增加。据统计,仅 2016-2018 年,中央和省共投入我省林业建设资金就达 xx 亿元,其中中央资金 xx 亿元,省级资金xx 亿元。办了不少大事好事:一是全省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三年来省以上财政共投入补偿资金 xx 亿元,全省近一半林地面积划为公益林进行了有效保护,通过公益林的建设和补偿,切实保障了林农的权益,极大地改善了生态环境;二是高标准支持以珍贵彩色森林为重点的生态建设,集中财力保障“一村万树”千村示范万村推进、 “新植 xx 亿株珍贵树”百万亩基地营造和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
4、等行动,仅省财政投入建设资金达 xx 亿元;三是持续推进木本油料产业、古树名木保护、种子苗木、森林灾害防控、科技创新、技术推广等现代林业发展和资源保护类任务建设,大力推广“一亩山万元钱”富民模式,打造古树名木主题公园,修复森林古道,持续推进生态文化示范,不断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四是继续支持林业重点重大产业发展、现代林业经济示范县、森林公园提升、森林小镇、林下经济示范区、森林古道修复、森林人家等重大重点产业类任务建设,三年投入资金超过 xx 亿元,通过建设一批有一定投资规模、公共服务辐射能力强、现代化示范效应明显的林业重大重点项目,辐射带动产业转型升级;五是以“一区两园”为重点的林业基础设施
5、建设,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完善基础设施,积极打造森林康养、森林旅游品牌,发展森林旅游经济。可以说,近年来我省林业资金使用的成效是显著的,资金管理的整体水平也得到了很大提升,合规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得到了较好地体现,非常感谢在座各位所付出的辛劳和努力。但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在几年的稽查和绩效评价中发现,还有些地方在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管理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甚至还有个别违规违纪现象,虽然这些问题和现象只发生在少数地方、年度和项目,但是对林业整体的负面影响不可低估。2014 年支农资金的“审计风暴”大家可能还记忆犹新,一定要吸取历史的教训。希望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在座的各位,务必充
6、分认识新形势赋予我们的新使命新要求,务必充分认识林业资金稽查和绩效评价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把资金稽查、绩效评价等监管工作融入到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的整体布局中去思考、去部署、去落实,管好钱、用好钱,对党和人民负责,对事业和同志负责。(一)加强林业资金稽查和绩效评价是适应财政体制机制改革的客观需要。2015 年起,我省积极推进财政支农体制机制改革,明确“分类、分权、分责”的改革原则,实现财政支农体制机制的全面转型。财政体制机制改革后,财政支持林业建设的资金分配方式发生很大变化,省级林业转移支付资金全部采用因素法分配,由市县根据管理要求,统筹安排使用,资金分配情况抄送省级部门,作为
7、监督检查的依据。由此可见,对政府投入林业建设资金的监管已成为林业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林业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基础保障工作,是适应财政体制机制改革的客观需要。(二)加强林业资金稽查和绩效评价是强化行业内部监管的迫切需要。根据新形势、新机制、新要求,各级林业部门对投入林业建设的各类资金负有监管责任,对项目任务是否完成,资金使用管理是否合规、安全、有效都要负责。而认真开展林业资金稽查和绩效评价是强化林业资金监管的重要手段。通过检查,对资金使用管理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进行监督、评价、纠正,及时发现问题,查错纠弊、揭示风险隐患,促进资金安全有效使用,提高管理水平,完善林业投资政策,实现林业投资目标。因此,
8、做好林业资金稽查工作是保障林业资金安全和重大政策落地的客观需要,是提高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强化林业行业内部监管、提高行业整体免疫力的迫切需要。稽查不同于外部的审计、检查,它相当于行业内部的自查或内审,其出发点是“一查、二帮、三促进” ,以查促管、并在“帮”“促”上下功夫。稽查虽然是行业内部资金监管手段,其结果同样具有严肃性和重要性。稽查和绩效评价的结果是下一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从今年开始已列入省对各市“森林 xx”建设年度目标责任的考核内容,同时对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管理中问题较多又未按要求整改的,将视情节轻重采取通报批评、约谈,暂停同类新项目审批、调减资金安排等
9、措施。(三)加强林业资金稽查和绩效评价是体现财政资金成效的重要手段。各级财政资金大量投入林业建设领域,从国家层面、财政角度也要求对这些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有一个监管体系和评价体系来进行实时监管和客观评价。而开展绩效评价就是财政部门要求的、衡量和评判各级财政投入林业建设资金各项政策目标是否顺利实现的重要手段。有利于增加公共财政林业支出透明度,有利于促进林业建设项目如期实施,有利于正确引导和规范财政资金监督管理,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有效规避投资风险和短期行为。(四)加强林业资金稽查和绩效评价是强化内控和自我保护的有效措施。有问题、发现问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有问题不去发现、发现后不去整改,
10、整改后不吸取教训,甚至屡查屡犯,屡犯屡查,单位内部管理混乱,职责不明,措施不实,更缺失相互配合监督的机制,这样小问题就会变成大问题。林业建设项目资金的内部管理是全方位的,包括年度预算安排、申报立项、分配方案制定、资金下达、项目验收、使用监管和绩效评价等多个环节,任何一个环节的失误都会最终影响财政资金的安全和绩效。要通过稽查和绩效评价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控制,进一步明确职责、完善制度、落实措施。要进一步厘清林业部门与财政部门、乡镇之间的职责边界,进一步厘清业务主管部门与项目实施主体之间的职责,进一步厘清单位内部科室之间的关系和职责,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从管理制度、管理程序
11、、实施环节、责任落实等全方位全过程加以进一步规范、明确、落实,真正做到制度完善、责任明确、措施落实、流程清晰、管理规范,从而实现项目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二、认真分析,严肃对待存在的问题2016-2018 年,省里连续三年组织力量先后对中央、省财政投入的自然保护区、湿地、林业贷款贴息、森林公安补助、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补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以及中央投资的林木种苗工程、湿地保护工程、森林防火、国家级生态定位站、林业工作站等 11 项资金进行了实地稽查,共涉及省以上财政资金 11.11 亿元,覆盖全省 69 个市、县(市、区)及项目实施单位,累计下发 82 份问题整改通知书。自 2004 年
12、开始,我省分别选择部分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试点,经过十多年的工作实践,已经基本形成较完整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并且逐年扩大绩效评价覆盖面。2016 年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全部纳入绩效评价范围,做到绩效评价全覆盖,也就是市县花的每一分省级财政资金,都要开展绩效评价。2017 年实现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同步纳入,2018 年又增加了 20152017 年度省林业发展和资源保护专项资金三年一轮绩效分析工作,三年累计对我省的 190 个市、县及项目单位进行了绩效评价,共涉及省以上财政资金 19.36 亿元。通过几年的努力,特别是 2014 年以来,全省上下林业部门高度重视项目资金监督管理,不断强
13、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不断探索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机制,不断规范项目建设实施程序,不断推进资金稽查和绩效评价工作,违规违纪的现象明显减少。从全省看,特别是近几年我省林业资金使用管理和林业项目任务完成情况,总体是好的,成绩应该得到充分肯定。但是,我们更应该看到问题,正视问题。从近几年省里组织的稽查和绩效评价情况看,问题依然不少,有些还是老问题、低级错误的问题,极个别的还是比较严重的违纪违规问题,前面两个情况通报中也都有具体讲到。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在项目组织和实施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制度建设有待加强。根据xx 省林业发展和资源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14、各地应制定实施细则,但检查发现多数县尚未制定;部分地方对转移支付资金采用因素法分配模式并不真正理解,还依然沿用老的专项资金管理模式,管理办法未及时修订或者办法中未对林业项目验收条件、内容、程序等作出具体规定。二是部分项目实施进展缓慢,甚至尚未开工。检查时发现,有些地方的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项目、湿地项目、自然保护区项目实施进展缓慢,有些项目是两三年前就安排的,甚至尚未开工。个别地区的绿化造林、森林抚育和彩色健康森林任务较计划普遍晚一年,从而严重影响了每年的绩效评价得分。三是部分项目实施方案不科学,存在擅自变更建设内容现象。如珍贵树种造林、彩色健康森林与木材战略储备林项目中因规划用地调整,重新
15、变更作业设计;造林项目中擅自调整造林面积、变更树种或调整相关树种间面积;湿地项目、森林火险区综合治理项目均存在擅自变更建设内容现象。四是部分县项目管理程序不规范。主要表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如先实施后招标、合同签订不规范、招投标程序执行不到位、合同要素缺失或合同管理不规范等;验收管理有待加强,部分项目虽已完工,但未及时组织验收或验收后相关材料未归档。(二)在资金使用和财务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资金拨付(使用)进度缓慢或财政资金使用率低,甚至被当地财政收回。检查时发现,2017 年度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率偏低,部分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有结余滞留,个别县的部
16、分项目资金被当地财政收回等。二是部分地方配套资金未(足额)到位。对有明确要求配套地方资金的项目,个别地区因未能跟当地财政有效衔接,配套资金未及时到位,从而影响了项目实施。三是部分项目未按规定范围或标准使用资金。检查发现,个别地方的个别项目有擅自扩大列支范围情况,如项目资金用于管理机构人员经费、日常办公设备采购、招待费、发放津补贴、交通事故赔偿等支出。四是会计核算不规范。主要表现在项目未按要求进行专账核算或以拔代支;乡(镇)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核算基础薄弱,林业部门对以奖代补和拨付乡镇资金的实际用途缺乏必要监管。五是费用支付不规范。存在劳务费等项目费用支出依据不充分或使用不合规票据入账等情况,如
17、项目列支应由纳税义务人承担的税费;对劳务费的支出凭据审核不严,工资单中签名系代签等情况;部分费用支出依据不强,无法提供与项目实施相关性的必要的证明材料。(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在项目资金支出中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工具、用品未(及时)按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和管理,或虽然进行固定资产核算,但管理不规范。如从项目资金中购置会议系统设备、消防装备等,未进行固定资产核算,也未建立固定资产卡片登记管理制,有的直接作为易耗品处理,导致部分资产成了账外物资,脱离了监管;有些按固定资产入账的设备,相关的台账、出入库登记不完善,使用管理不规范等。二是资产划拔手续不合规。一些项
18、目中购置的固定资产以无偿划拨方式移交给相关乡镇(街道)或使用单位的,虽然办理了移交手续,但未按审批权限报经地方财政部门审批。三是固定资产有闲置现象。个别地方利用项目资金购买的部分设备积压在仓库,处于闲置或未开封状态。(四)在档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是项目档案资料不完整,未按要求归档管理。一些项目涉及的作业设计、验收报告、实施资料、管理制度、财务资料、合同等档案资料未及时归档,材料散乱或丢失。部分县公益林资金档案存在县级主管部门和乡镇未同步存档;乡镇与护林员签订的管护合同要素缺失,未明确管护山场的地界、面积、管护期限、职责和报酬等条款,或者没有乡镇或护林员个人的签章。(五)在稽查和绩效评价组织配合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不及时提交自查报告。大部分县都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自查报告,个别县绩效评价自查报告要经多个电话催报以后才提交,甚至有一个县以资金量少、项目未实施为由至今未提交自查报告。由于个别县对工作拖拉、不重视,严重影响了全省绩效评价工作的进度。二是自查报告质量不高。部分县的自查报告数据真实性、完整性、逻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