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采购公 开 招 标 文 件GONG KAI ZHAO BIAO WEN JIAN东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用车辆定点维修项目项 目 编 号 : DNC20170277东 宁 市 政 府 采 购 中 心2017 年 5 月 18 日项目名称:东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用车辆定点维修项目项目编号:DNC20170277 东宁市政府采购/ 80 2目 录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3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6一、总 则 9 二、招标文件说明 10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2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6五、开标17六、评标18七、协议的授予21第三部分 协议条款及格式24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32第五部分
2、采购服务要求68附:东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用车辆定点维修配件和油品价格填报要求75项目名称:东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用车辆定点维修项目项目编号:DNC20170277 东宁市政府采购/ 80 3第一部分招 标 公 告项目名称:东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用车辆定点维修项目项目编号:DNC20170277 东宁市政府采购/ 80 4东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用车辆定点维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东宁市政府采购中心经东宁市财政局批准,就东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用车辆定点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一、项目编号:DNC20170277二、项目名称:东宁市机关事业单位、
3、团体组织公用车辆定点维修三、招标内容:东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用车辆定点维修入围招标。详细内容参见招标文件。四、供应商资质条件:(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黑龙江省汽车维修经营许可证。(3)经营场所在东宁市市区。(4)具有省、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二类以上汽车维修企业资质(含二类) 。(5)具有经营汽车维修、维护业务经验,信誉良好。五、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 年 5 月 19 日5 月 26 日每天 9:00 时11:00 时,14:00 时16:30 时(北京时间,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五、报名及获
4、取招标文件地点:东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307 室。六、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组织机构代码证;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以上材料除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原件外,其他材料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招标会时须提供原件备查。七、获取标书: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为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报名后供应商用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在下载中心下载标书。参加投标的项目名称:东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用车辆定点维修项目项目编号:DNC20170277 东宁市政府采购/ 80 5供应商必需在黑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成为注册合格供应商)
5、,以便及时参与网上政府采购活动,请注册登记的供应商保管好登录名和密码。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 年 6 月 8 日 9:30 时 九、招标会地点:东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307。十、联系方式:东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编:157299地址:东宁市财政局采购中心网址:http:/ 名:东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东宁润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芬河支行帐 号:88260120546027706电话:(0453)5821046 传真:(0453)5821046联系人:张女士 东宁市政府采购中心2017 年 5 月 18 日项目名称:东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用车辆定点维修项目项目编号:DNC20
6、170277 东宁市政府采购/ 80 6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项目名称:东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用车辆定点维修项目项目编号:DNC20170277 东宁市政府采购/ 80 7前 附 表序号 项 目 内 容 规 定1 项目说明项目名称:东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用车辆定点维修项目项目编号:DNC201702772 招标人招标人:东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东宁市党政办中心三号楼URL: http:/ 合同名称 东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用车辆定点维修 协议4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5 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 元人民币提交时间和地点: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至东宁市政府采购中心(支
7、票或汇款需要提前三天存入政府采购中心账户)6 投标有效期 开标之日起 30 日8招标会时间、地点时间:2017 年 6 月 8 日 09:30 时(北京时间)地点:东宁市政府采购中心9投标文件数量商务标书正本 1 份,副本 1 份;技术及服务标书正本 1 份,副本 4 份,配件报价表和油品报价表只需准备一套纸质正本即可;资格证明标书正本 1 份,副本 1 份。10投标文件提交及截止时间投标开始时间:2017 年 6 月 8 日 9:00 时投标载止时间:2017 年 6 月 8 日 9:30 时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东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307项目名称:东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用车辆定点维
8、修项目项目编号:DNC20170277 东宁市政府采购/ 80 8室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11评标依据、程序及原则评标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办法评标程序:开标会议、资格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文件、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原则: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原则定标12 入围办法一类维修企业每工时单价不超过 10 元(含 10 元) ;二类维修企
9、业每工时单价不超过 8 元(含 8 元) ;维修配件和油品的材料管理费率不超过材料费的15%(含 15%元) 。满足以上要求并同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要求的招标内容和服务要求标准的、在以前年度政府采购公用车辆定点维修中无违约记录的、信誉较好的投标人确定为入围供应商。13 履约保证金 中标(入围)供应商需提交履约保证金为 2 万元项目名称:东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用车辆定点维修项目项目编号:DNC20170277 东宁市政府采购/ 80 9一、总 则1、适应范围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和前附表中所述项目。1.2 本招标文件有关条款由招标人负责解释。2、定义2.1“招标人”
10、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东宁市政府采购中心。2.2“采购人”系指东宁市财政局。2.3“投标人” 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二类资质以上(含二类)汽车维修企业。2.4“车辆”系指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所拥有的公用车辆(不包括摩托车,环卫专用车辆) 。2.5“维修”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从事汽车维护、汽车小修和汽车专项修理。交通事故车辆维修由投保的保险公司受理,不在此范围。3、投标人须知3.1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做出实质性响应。3.2 实质性响应包含以下内容:3.2.1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做出实质性响应。3.2.2 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附件及表格为投
11、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应按照附件及表格的要求详细、认真的制作。否则视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3.2.3 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必须实质性响应的事项。3.2.4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3.2.5 每个供应商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提供一个方案,该方案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方案或报价将不被接受,其文件将被拒绝。3.3 延期和终止招标活动的权利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延期和终止招标活动的权利,以及项目名称:东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用车辆定点维修项目项目编号:DNC20170277 东宁市政府采购/ 80 10宣布招标
12、程序无效并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对因此而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4、合格的投标人4.1 投标供应商符合公告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为合格投标人。4.1.1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相应资质等级证书的供应商。4.1.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1.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1.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1.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1.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2 投标人的汽车维修设备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政府采购投标专项审计报告为准。5、投标
13、说明及招标方式5.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5.2 投 标 人 根 据 自 身 的 实 力 及 其 经 营 范 围 , 对 东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用车辆定点维修项目进 行 投 标 。5.3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5.4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4.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5.4.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4.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4.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6、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书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 标 文 件 说 明7、招标文件的组成7.1 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