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 录1 矿井概况 .31.1 矿井基本情况 .32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42.1 事故类型 .42.1.1 采空区积水 .52.1.3 地表水 .73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73.1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设置与人员配备 .84 指挥机构职责 .84.1 总指挥职责 .84.2 副总指挥职责: .94.3 成员单位职责 .94.4 应急救援小组及职责 .115 预防与预警 .125.1 危险源 监控 .125.2 预警行动 .146 信息报告程序 .156.1 报告程序 .156.2 信息报告与通知 .156.3 矿内部信息传递 .167 应急处置 .1717.1 响应分级 .177.2
2、响应程序 .177.3 处置措施 .188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209 避灾线路 .2210、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批与贯彻 .242一、总 则为增强红杏旺盛煤业水害事故应急救援能力,规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程序,保证矿井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有效地实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蔓延和扩大,维护职工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矿区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93 号)等法律、法规指令性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行业管理规定、技术规范和标准等。结合我矿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3、预案。1.2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0 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4煤矿安全规程5煤矿安全监察条例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应于本矿井上、下基本建设中各类水害事故的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31符合、级响应条件的事故2超出本公司处置能力或管辖范围的事故。3认为需要由本公司处置的事故。1.4 工作原则防治矿井水害的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井下发生水灾事故后,干部职工要沉着、冷静地按照“紧急救援、妥善避难、安全撤退、救人优先”的原则救险。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
4、为主,煤矿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生产矿井专业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第一响应者的作用,会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协同应对,将日常管理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以抢救遇难人员为主,本着“先活者后死者,先重伤后轻伤,先易后难”的原则救险。1 矿井概况1.1 矿井基本情况根据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晋中市灵石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部分)的批复( 晋煤重组办发200964 号),批复同意山西灵石县红杏煤矿有限公司一矿、山西灵石县红杏煤矿有限公司、山西灵石君源煤业有限公司、灵石县交口乡金庄振兴煤矿、灵石县交口乡曙光煤矿由灵石县永吉能源有限公司进行兼并重组整合,重组整合后矿井
5、名称为“山西灵4石红杏旺盛煤业有限公司”。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于 2009 年 11 月29 日换发了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1400002009111220045958,开采矿种:煤,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批采标高 1000740m ,有效期限 2012 年 11 月 22 日至 2032 年 11 月 22 日(贰拾年)。山西省煤炭工业厅颁发煤炭生产许可证,证号 201424332113,有效期限 2014 年 1 月 26 日至 2029 年 12 月 31 日。兼并重组整合后井田面积11.9105km2,批准开采 2-11 号煤层,目前开采 10 号煤层,生产规模 90 万 t/a。矿井开拓方式
6、为斜井开拓,矿井井筒共有 3 个,主斜井:净宽3.8m,净高 3.3m,三心拱料石砌碹支护,净断面积 11.54m2,倾角 20,长度 358m,装备带式输送机,主要担负矿井提煤和进风任务;副斜井:采用普通爆破法施工,掘支综合作业,一次成巷;净宽 4.5m,净高 4.0m,半圆拱锚网喷支护,净断面积15.82m2,倾角 20,长度 267m。井筒内铺设 30kg/m 单轨和混凝土固定道床,主要担负矿井辅助提升、运送人员和进风任务,兼作一个安全出口;回风立井(红杏一矿的回风立井):直径4.2m,净断面积 13.85m2,垂深 107m,装备梯子间,主要担负矿井回风任务,兼作一个安全出口。(表 1
7、-1),主要巷道布置三条,分别为西( 东) 翼轨道巷、西 (东)翼皮带巷和西 (东)翼回风巷,均沿 10#煤层顶板布置。皮带巷与轨道巷相距 20m,轨道巷与回风巷相距 32m,皮带巷和回风巷两侧各留 35m 保安煤柱。全井田59、10、11 号煤层划分为一个水平,水平标高+875m。开采区域划分三个采区,现状及规划期内开采井田南部、东南部一采区 10号煤层,一采区开采结束后接替开采井田东部二采区,二采区开采结束后接替开采井田北部、西部三采区。10 号煤层采煤方法为长壁综合机械化采煤,回采工艺为一次性采全高,顶板管理为全部垮落法,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主扇工作方式为抽出式,主、副斜井进风,回
8、风立井回风。未来 3 年内,采掘工作面主要布置在一采区,首采 10 号煤层,工作面布置在东翼皮带巷以南。2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2.1 事故类型根据红杏旺盛煤矿生产矿井地质报告、水文地质补充勘察报告,结合采掘工作面出水情况,确定矿井开采 10#煤时水文地质条件较为中等;矿井潜在的水害隐患类型主要有水害有:汛期的地表水;10 #煤层回采工作面老空水等。2.1.1 采空区积水井田老窑水分布状况井田内 2 号煤层老空积水区 5 处,积水面积 744311m2,积水量 52230m3;4 号煤层老空积水区 5 处,积水面积1349135m2,积水量 113583m3;9 号煤老空区积水 3 处,积水
9、6面积约 729316m2,积水量 76837m3;10 号煤层老空积水区 3处,积水面积 453144m2,积水量 203550m3。由于采空区的积水区与积水量是动态变化的,因此预计采空区的积水区与积水量会随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各煤层采空区积水情况详见表 5-3。根据矿方提供的 100103 工作面采后水文地质总结报告中,矿方对物探发现的 2 号、4 号煤低阻异常区域、推断积水区域,进行了井下的钻探验证,在工作面运输顺槽工作面切眼起每间隔 30 米,垂直向 2#煤层进行钻探,共打有效探孔 21 个,其中4、12 号探孔钻探到陷落柱;1、2 、13、17、20 号孔钻探到氧化煤层;其余均为采
10、空层,钻孔均无出水现象,经矿方分析原因可能为 2#、4 #煤层已开采多年,采空区已基本冒落坍塌严实,加之本工作面地势处于西高东低的缓倾斜地段,有积水也大部已随地形流向了相邻的地势较低的山西华润联盛蔡家沟煤业采空区内。故 2 号煤层原 5 处积水经验证有一处没有积水(积水面积 107595m2,积水量 7542m3),采空积水区变为 4 处;4 号煤层原 5 处积水经验证有一处没有积水(积水面积 216704m2,积水量 18228m3),采空积水区变为 4 处(详见图 5-25-5)。9 号煤层在井田北部龙池井口附近的采空区发生着火,为灭火当地政府向该采空区内注入大约 20000m3 的水,火
11、扑灭后这部分水留在采空区中,推测这部分水以向东南一直流至采空区边界。采空积水区情况汇总表 表 5-3煤层号 编号 积水区面积 (m2)积水量(m3) 积气情况71 132581 9350 2 84812 5945 3 64531 4523 4 354792 2487 2合计 636716 44688 1 193851 16406 有2 177779 14954 有3 140449 11814 有4 620352 52181 有4合计 1132431 95355 1 239914 26105 有2 49150 5315 有3 440252 45417 有9合计 729316 76837 10-2
12、 341828 155667 有10-3 46737 20593 有10-4 64579 27290 有10合计 453144 203550 2.1.3 地表水1、地表水井田地势总体为中部高而四周低,最高点位于井田北中部山梁上,海拔 米,最低点位于井田东南部,海拔 米,最大相对高差 米。井田内无常年性河流,仅有季节性河谷,雨季在河谷中有短暂的山洪流过,一般情况下对煤矿开采影响较小。83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l)以人为本,安全第一。(2)立即报告。现场最先发现突水预兆或水灾的人员应尽量设法弄清水情,并立即向调度室报告,同时听从调度室的指示。调度室及时通知值班矿领导和相关部门。水灾规模大且失控,现场
13、人员应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及时通知附近受威胁地区的人员,按照作业规程或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所规定的避灾路线撤出。(3)统一领导,协调行动。在指挥部组织协调下,迅速进行应急处置工作。(4)自救互救,安全抢救。事故发生初期,应积极组织抢救,并迅速组织遇险人员沿避灾线路撤离,防止事故扩大。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抢救过程中发生事故。(5)依靠科学,规范有序。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准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工作。逐步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
14、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3.1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设置与人员配备总 指 挥:李志文(矿长)9副总指挥:张 涛(总工)董玉宽(生产副矿长)郑德清(机电副矿长)李书旺(安全副矿长)相关人员:燕 强(办公室主任)闫金旺(保卫科长)孔祥福(技术科长)张汉卿(地测防治水科长)4 指挥机构职责4.1 总指挥职责(1)根据现场的危险等级、潜在后果等,决定本预案的启动。(2)负责应急行动期间各单位的运作协调,部署应急策略,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完成。(3)指挥、协调应急程序行动及对外消息发布。(4)事故或突发事件超出矿处置能力时,向集团公司、政府应急救援机构提出救援申请。4.2 副总指挥职责:(1)协助总指挥组织或根据总指挥授权,指挥完成应急行动。(2)向总指挥提出应采取的减轻事故后果的应急程序和行动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