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川省西充中学学生试卷印刷服务 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 5113252017000205 谈 判 文 件 中国四川(西充) 西充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西充中学印制 二一七年 八 月 1 目 录 一、 谈判邀请 二、 谈判须知 三、 采购需求 四、 确定被谈判的供应商数量 五、 供应商、货物、服务的资格条件要求 六、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条件 七、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其他( 技术、服务性 ) 响应文件 八、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九、 满足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 十、 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报价要求 十一、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十二、 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 文书格式 十三、 评审程序
2、、方法、和评审标准 十四、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十五、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 十六、其他需要规定的事项 2 一、谈判邀请 西充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受 四川省西充中学 委托,拟对 四川省西充中学学生试卷印刷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谈判采购,欢迎愿意和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具体内容如下: 1项目名称: 四川省西充中学学生试卷印刷服务 2项目编号: 5113252017000205 3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 4预算金额: 实际发生量结算 (超过预算报价为无效投标),共一包。 5报名日期(网上发 售谈判文件) 5.1 :凡有意投标企业自行于 2017 年 8 月 21 日 9:00 至 2017
3、 年 8 月 22 日18:00 时 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 西充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西充县晋城镇纪信广场)现场报名 。 5.2 : 供应商报名时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若有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通知将按照供应商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通知,并同时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若供应商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招标采购 单位,若因供应商预留的联系方式错误而导致通知无法收到,一切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4、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 6)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2017 年 8 月 24 日 15:00 时 (北京时间) ;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报价文件。拒收邮寄报价文件。 8递交报价文件地点: 西充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室(西充县纪信广场)。 9报价保证金
5、 : 3 9.1 凡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通过投标人的 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2000 元人民币 。收款单位:西充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开户行:四川 西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支行 。银行账号: 53480120000001063; 行号: 314674200014。交款截止时间:2017 年 8 月 23 日 12:00 时 ( 注: 1.报价保证金的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若未缴纳或未按时到账投标无效。 2.投标保证金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 13350270808。 3.投标人须在汇款附言注明项目编号)。 9.2 已经按时缴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由西充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换票,并
6、在开标现场交由投标人。 9.3 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项目评审完成之后当场凭票退还,也可在采购项目公告发布 7 个工作日之后退还(无息退还)。 9.4 下列情况发生时,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1)供应商缴纳了投标保证金而未递交 投标文件参加投标活动的; ( 2)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撤回响应文件的; ( 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 4)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 5)供应商与采购人恶意串通的; ( 6)缴纳了投标保证金而未参加投标的; (7) 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0本谈判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 http
7、:/)以公告形式发布。 11联系方式: ( 1)采 购 人: 四川省西充中学 地 址: 西充县晋城镇 联 系 人: 向先生 联系电话: 13990737216 ( 2)采购代理机构:西充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西充县晋城镇纪信广场 联 系 人:何先生 联 系 电 话: 0817-4569019 17781110722 4 二、谈判须知 1. 适用范围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谈判邀请中所叙述的服务采购。 2. 谈判 由西充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组织的有关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的谈判小组向被邀请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进行谈判。 3. 有关要求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参加谈判的供应
8、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 报价 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谈判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报价有效期 ( 1)报价有效期为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之日后 90 天。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 ( 2)在特殊情况下, 西充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于原报价有效期满之前, 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 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供应商可以拒绝 西 充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报价。 5. 中标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应在谈判结果公示期满 7 个工作日后,
9、凭 中标公司的介绍信、中标通知书领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 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自供应商报名之日起前 10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到西充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若中标人在公示期满 7 个工作日后 15 个工作日内未领取中标通知书,将视为主动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 6 付款方式 合同约定 7 履约保证金 ( 1)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人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中标总金额的百分之十。 ( 2)如果成交供应商未按时和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并领取中标通知书,视为成交供应商主动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 ( 3
10、)合同履行完毕,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 质量验收合格后 , 一次性无息退还;否则将视情况酌情退还或不予以退还。 ( 4) 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 )上公告; 7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县财政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西充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备案。采购人应严格按照法定时间要求及 时进行合同公告及备案;对公告备案的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8投标人关系限制 ( 1)总公司和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投标。参与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参加投标的也不能作为有效投标人。 ( 2) 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
11、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3)响应文件中主要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供应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谈判的,应作为一个响应人计算,以符合谈判 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及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报价人。 ( 4)在一年(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内,供应商本次谈判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 15%,否则响应文件无效或取消成交资格。 ( 5)除非采购文件要求采购进口设备,否则只能用国内产品报价;谈判通知书中明确规定可以
12、采购进口产品的,若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 国内产品的质量、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需求,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可以参与报价竞争。 9.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 购预算 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 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
13、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 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6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0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0.1 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
14、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10.2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11投标文件的语言 11.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1.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
15、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2 知识产权 12.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2.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2.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 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2.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
16、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3. 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招标货物的技术、标准、质量等有特殊要求的,所供货 物必须满足 。 14报名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谈判采购活动终止: ( 1)参加报名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 2)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 3)通过资格审查及其他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足三 家的。 7 15. 谈判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失败: ( 1)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均被淘汰的; ( 2)不足三家供应商能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 ( 3)供应商报价均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 ( 4)其他无法继续开展谈判或者无法成交的情形。 16. 澄清、
17、说明或者更正 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一)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二)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三) 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
18、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出现本条第(二)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 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依据。 17质疑和投诉 ( 1)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者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根据本项目
19、的技术指标、参数和资质要求来源由采购人提供,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中有关技术指标、参数和资质要求使 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按规定作出答复。 ( 2) 如果供应商成功报名后明知或者应当发现谈判通知书中存在错误内容的,并8 且这些错误内容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可能损害政府采购当事人利益而又不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一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询(或反映)的,由此而产生的不利于供应商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3)如果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一个工作日未向招标人或采购人质询(或反映)自己应当发现的谈判通知书错误内容,但是却在中标成交结果(或评标结果)公布后针对
20、谈判通知书中的错误 内容提出质疑、投诉的,招标人和采购人将视其为恶意质疑、投诉,并有权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 4)本招标项目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项目技术要求(含参数)、售后服务、付款方式等均由采购人提供。供应商如果对这些内容质疑的,可直接向采购人依法提出质疑,并由采购人依法受理和回复(即使向西充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提出,政务中心也将依法转送采购人,并由采购人向质疑人进行回复)。 三、采购需求 1项目简介: 四川省西充中学学生试卷印刷服务 2采购数量 :详见第八章 3. 交货时间及地点: 合同约定 四、确定被谈判的 供应商数量 在谈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并且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缴
21、纳截止时间内(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缴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数量不能少于 3 家。 五、供应商、货物、服务的资格条件要求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供原件备查);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9 4、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5、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2) 6法人代表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7 2016 年财务状况报告, 2017 年任意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 2017 年任意月份社会保障资金 的相关材料(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此相关材料有困难的,在参加采购活动时应作出承诺);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9法律
22、、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需要则提供)。 注:以上资料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盖章处签字或盖章,必须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资格性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拟参加询价的项目名称。另已核发“统一信誉代码”的企业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不再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六、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条件 供应 商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装订成资格性响应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供原件备查);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5、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2) 6法人代表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7 2016 年财务状况报告, 2017 年任意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 2017 年任意月份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此相关材料有困难的,在参加采购活动时应作出承诺);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需要则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