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消防安全,防止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目标 :确保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期间,各校无消防安全事故发生。二、职责: 1、进一步加强对全旗各校、幼儿园的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及时下达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消防工作指示,及时进行消防安全工作部署。2、负责对全旗各校、幼儿园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考核。3、积极与上级部门及有关消防职能部门进行联系,协调解决各类消防安全问题。 4、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校(园)的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对自己主管工作内的消防安全负责,每个干部职工要对自己岗位的消防安全负责。确保2011年无消防安全事故发生。5、各校(园)要成立消防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