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早产的临床诊断与治疗指南(2014)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一、早产的定义及分类早产的定义上限全球统一,即妊娠不满 37 周分娩;而下限设置各国不同与其新生儿治疗水平有关。很多发达国家与地区采用妊娠满 20 周,也有一些采用满 24 周。本指南仍然采用妊娠满 28 周或新生儿出生体质量1000g 的标准。根据原因不同,早产分为自发性早产和治疗性早产。前者包括早产和胎膜早破后早产;后者是因妊娠合并症或并发症,为母儿安全需要提前终止妊娠者。美 国的资料表明,约 5%的妊娠在孕 2028 周前自然终止,12%的早产发生在孕 2831 周,13%在孕 3233 周,70%在孕 3436 周。二、早产高危人群 1.有晚期流产及(或)早产史者:有早产史孕妇其早产的风险是普通孕妇的 2 倍,前次早产孕周越小,再次早产风险越高。如果早产后有过足月分娩,再次单胎妊娠者不属于高危人群。对于前次双胎妊娠,在 30 周前早产,即使此次是单胎妊娠,也有较高的早产风险(级)。 2.阴道超声检查: 孕中期阴道超声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