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规范检验科工作人员的生物安全防护意识,依据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2016版)、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 理条例、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等相关行业标准,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一、实验室要求专用实验室门上有明显的生物实验安全标志,充足的操作空间,实验室应划分 清洁区和污染区。实验室台面材料应耐酸、耐碱,易清洁消毒,不渗漏液体。实验室有移动的紫外线灯用于空气消毒。备有消毒品,消毒器材和设备。有感应的流水装置,备有洗眼器、眼罩,足够的一次性手套、口罩。清洁区(间)备有存放个人衣服、用品的设施。实验室备有空调设备,室内温度、湿度适合工作要求。二、安全操作人员要熟悉生物安全操作知识和消毒技术。实验室内不得进行饮食、吸烟和化妆打扮、会客等与实验工作无关的行为。实验室内的有关用品(包括工作服)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私人和无关的物品不可 带入实验室内;工作时要戴手套、穿工作服,手套破损即丢弃、洗手并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