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毕业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1章 总则第1条 为了规范毕业生管理,保障毕业生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广东省技工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粤劳社2003134号)、关于技工院校结业证书和肄业证书发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办2014246号)、广州市技工院校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学生学籍管理业务规程(试行),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穗机高技201466号),特制定本办法。第2条 毕业生工作包括学生顶岗实习工作、毕业离校工作、毕业照拍摄、毕业证验印及发放工作、档案建档及发放工作。第2章 顶岗实习安排与要求第3条 本章适用对象为第五、第六、第七或第九学期开始下厂实习的学生。第4条 根据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穗机高技201466号),学生在下厂实习前,每学期第十二周由系校企合作部统一在招生就业处领取实习申请表、顶岗实习手册及实习协议书,按实际人数分发到各班,并督促班主任指导学生按要求填写。第5条 每学年第二学期第十六周前,学生处协助招生就业处组织即将下厂实习学生购买意外伤害险。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