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沈阳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管理规定 沈阳为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制定了沈阳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管理规定。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交通局沈阳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管理规定的通知 沈政办发20178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交通局沈阳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管理规定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此件公开发布)沈阳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管理规定市交通局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7114号)精神及交通运输部相关规定,为规范我市非营利性私人小客车合乘(以下简称合乘)出行行为,厘清非法营运行为与合乘的界限,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制定本规定。一、本规定所称合乘,又称拼车、顺风车,是指由合乘出行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出行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合乘出行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属于道路客运经营行为。二、合乘各方包括合乘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