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混凝土原材料检验制度1原材料质量的控制1.1水泥的质量检验与控制采用PO 42.5级普通水泥。水泥进场时应具有质量证明文件。水泥进场时进行复验的项目及复验批量的划分应按GB50204标准的规定执行。1.1.1检验方法 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复验报告。1.1.2检验批确定水泥应按批进行质量检验。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批,散装水泥一批的总量不得超过500 t。 当采用同一旋窑厂生产的质量长期稳定的、生产间隔时间不超过10 d的散装水泥,可以500 t作为一个检验批。取样时应随机从不少于3个车罐中各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 kg水泥作为检验样。1.1.3检验采用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1999水泥取样方法GB12573-90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GB/T1346-2012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GB/T17671-1999水泥细度检验方法GB/T1345-20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