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1总则1.0.1 为贯彻国家有关节约能源、环境保护的法规和政策,改善居住建筑热环境,提高采暖和空调的能源利用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湖北省各地新建、改建和扩建居住建筑的建筑节能设计。1.0.3 居住建筑的建筑热工和暖通空调设计必须采取节能措施,在保证室内热环境的前提下,将采暖和空调能耗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1.0.4 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J 191987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1761993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