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南康区章水流域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章水浮石乡高洲段工程质量检测终检标(合同编号:NKFSXGZD 质量检测-2017)招 标 文 件招 标 人:赣州市南康区水利局招代理机构:江西忠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一七年十二月2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8第三章 评标办法 .18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2第五章 检测工作量清单 .32第六章 技术条款 .34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393第一章 招标公告南康区章水流域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章水浮石乡高洲段工程质量检测终检标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康区章水流域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章水浮石乡高洲段工程已由上级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赣
2、州市南康区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质量终检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南康区境内。2.2 招标规模:质量终检招标金额约 2.3 万元。(注:本项目招标控制价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检测工作量清单)2.3 计划工期: 2018 年 01 月 02 日开工,2018 年 03 月 30 日完工,总计划工期为 87 日历天。2.4 招标范围及内容:南康区章水流域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章水浮石乡高洲段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根据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及相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完成本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及质量评定)所必须的全部质
3、量检测项目及检测量(配合比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检测包含在检测内容中)。检测项目、检测量和频率应符合规范和工程验收的相关规定。2.5 标段划分: 1 个质量终检标。2.6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质量终检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3.1.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必须同时具备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 2 个类别乙级及以上资质)。3.1.2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证书。43.1.3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
4、5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3.1.4 在江西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信用登记手续。3.1.5 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资格审查办法4.1 本次质量终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 B 值计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5.招标文件的获取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质量终检招标的投标者,请自行在赣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
5、件(具体下载时间见答疑文件)。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递交地点为南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递交时间见答疑文件)。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质量终检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7. 有关说明7.1 有关本次质量终检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赣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7.2 本项目必须执行康府办字【2016】107 号文件规
6、定实行岗位人员电子考勤。 7.3 本项目必须执行康府办字【2016】108 号文件规定。5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赣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 标 人:赣州市南康区水利局地 址:赣州市南康区泰康西路 1 号联 系 人:彭秋生电 话:15970103763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忠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南康区学府路锦绣城 14 栋 2 楼 16-20#商铺联 系 人:严明洁电 话: 15297771640监督单位电话: 0797-66125762017 年 12 月 8 日投标人须知6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7、编列内容1.1.1 招 标 人名 称:赣州市南康区水利局地 址:赣州市南康区泰康西路 1 号联系人:彭秋生电 话:159701037631.1.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西忠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康区学府路锦绣城 14 栋 2 楼 16-20#商铺联系人:严明洁电话:152977716401.1.3 质量监督机构 赣州市南康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1.1.4 工程名称 南康区章水流域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章水浮石乡高洲段工程质量检测终检标1.1.5 工程地点 南康区境内1.2 检测任务南康区章水流域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章水浮石乡高洲段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根据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 水利水电
8、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及相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完成本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及质量评定)所必须的全部质量检测项目及检测量(配合比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检测包含在检测内容中) 。检测项目、检测量和频率应符合规范和工程验收的相关规定。1.3 检测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1.4 资金来源 中央资金1.5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3 投标有效期 90 天3.4.1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银行转账缴纳金额:人民币 400 元整到帐截止时间:2017 年 12 月 26 日 17:00 时汇入帐户:户名:赣州市南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赣州南康支行账号:
9、6911944311、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出;2、汇出时请注明“浮石乡高洲段工程质量终检”字样;未按要求汇出影响到账情况查验结果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5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每份文件均需单独胶装,开标会现场开启投标文件后如发现未按要求胶装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会现场招标人按无效标处理)4.2 投标截止时间与 时间:2017 年 12 月 28 日 10:00 时投标人须知7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地点:赣州市南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 年 12 月 28 日 10:00 时地点:赣州市南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4.1 履约担保 履
10、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 10%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8.1 招标答疑: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投标人请于 2017 年 12 月 18 日下午 17:30 前以不记书面方式在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07973G.com) 上提出疑问,招标人于 2017 年 12 月 21 日在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07973G.com) 上予以公布、解答,各投标人应及时自行查看,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2 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在开标现场递交的材料:(1)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条资格审查部分所涉及的所有材料原件,未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的
11、不能通过资格审查;(2)行贿查询函及投标保证金进账材料;原件递交封装要求:上述所有材料(被查验人居民身份证除外)投标人均应封装在档案袋内,并在封面处标注清楚投标人名称及相关原件清单列表(加盖单位公章) ,未按要求封装影响评审或现场查验结果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8.3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与开标现场查验内容要求:(1)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与查验:签到要求:接受现场查验的投标人代表(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会现场并签到(须手持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 ,否则其投标文件在开标会现场招标人按无效标处理。现场查验:(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的须提供法人代表证及其本人居民身
12、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会现场招标人按无效标处理。(2)投标保证金查验:未提供投标保证金进账材料或未按要求到账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招标人按无效标处理。8.4 中标人须支付费用(1)投标人须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计价格2002 1980 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的规定按中标金额计算,发包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前。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否则不予发放中标通知书。需缴纳的招标服务费
13、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需考虑分摊到单价中,不单独列项。8.4 其他说明:无投标人须知81. 总则1.1 工程概况1.1.1 招标人(委托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质量监督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工程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检测任务检测任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检测服务期检测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资金来源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 投标人资格要求1.5.1 投标人的资格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签订合同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要
14、求投标人补充提交证明其资格合格的必要材料。1.5.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2)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3) 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 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 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6) 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 被责令停业的;(8)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9)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0)已经接受本工程项目的自检或平行检测委托的。1.6 注意事项投标人须知9(1)不允许一个投标人对同一合同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
15、同的投标文件。(2)任一投标人均不准以任何方式联合其他投标人对同一合同投标。(3)本工程不允许转包、分包。1.7 投标费用投标人为准备和进行投标所发生的费用一概自理。1.8 语言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文件、信函等均使用汉语文字,计量单位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9 保密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技术条款;(6)招标图纸(另册) ;(7)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 2.2 款、第 2.3 款对招标文
16、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是工程招标和投标的有效依据,也是中标后签定检测合同的依据,对招投标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规范和图纸,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6 天前以书面的形式提出澄清申请,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1.1.6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指实质性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澄清文件)
17、将在截止时间 15 天投标人须知10前,通过赣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各投标人需自行查看,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 招标文件的修改1.1.7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通过赣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各投标人需自行查看,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 投标文件的编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包括:3.1.1 商务部分(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投标保证金(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授权委托书(5)检测工作量报价表(6)拟投入本工程检测人员汇总表(7)拟投入本工程人员履历表(8)检测人员进场计划及驻场时间承诺(9)拟投入本工程的检测及办公设备表3.1.2 资格备查资料(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2)近年财务状况表(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辅助材料3.2 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按第四章“检测工作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四章“检测工作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4 款的有关要求。3.3 投标有效期(1)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始起算,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