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二中学生吸烟处理条例正文 第一篇:国光二中学生吸烟处理条例国光二中学生吸烟处理条例一.总则:为了我校每一个同学能健康地成长,并使我校真正成为无烟学校,把我校办成让学生成才,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的学校,特制定本条。 二.对第一次被发现吸烟学生的处理意见:1.由学生写出戒烟保证书两份分别交给班主任及政教处。 2.班主任告知家长。三.对第二次被发现吸烟学生的处理意见: 1.通知家长到校。2.记过处分一次,处分记入个人档案。 3.参加为期一天的义务劳动. 4.写一篇500字以上的认识交到政教处,作为今后撤销处分的依据之一。 四.对第三次被发现吸烟学生的处理意见: 1.通知家长到校。2.留校察看处分,全校张榜公布;处分记入个人档案。 3.受处分之日起,参加一周义务劳动. 4.事实清楚又拒不认帐,对教师态度蛮横的学生,学校从重.从快处理,决不姑息;对认识态度诚恳,积极配合学校工作,并确实有优良表现的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第二篇:学生吸烟处理条例临济学校学生吸烟处理条例一、 总则:为了我校每一个同学能健康地成长,并使我校真正成为无烟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