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株洲年休假实施细则 20xx株洲年休假实施细则出台了,标志着单位工作人员带薪休年假将有规矩可依,下面是相关内容。 株洲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经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即将正式出台,这标志着单位工作人员带薪休年假将有规矩可依。 带薪休年假,是每一位职工的权利。然而,这项权利却一直难以落实。据统计,20xx年我市市直机关(参公)、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纳入实施带薪年休假范围(不包括执行寒暑假制度的各类学校)的人数为10621人,应休未休假天数46296天,占应休假天数的35.5%。 细则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其中,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及以上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和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含配偶的护理假)的假期以及因公负伤住院治疗的时间,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年休假可以在一年度内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分段安排次数原则上最多不超过3次,一般不跨年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