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人:蓝山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湖南裕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蓝山县示范性幼儿园 10KV线路搬迁工程施工招标招标文件项目编号:HNYDZB-2017-41项 目 名 称:蓝山县示范性幼儿园 10KV线路搬迁工程招 标 人:蓝山县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湖南裕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 期: 2017 年 9月 11 日招标人:蓝山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湖南裕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3 招标文件的获取 .24 投标文件的递交 .25 资格审查办法及入围方式 .26 投标保证金 .27 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28 参加开标会议人员
2、.39 发布公告的媒介 .310 税费缴纳 .311 特别声明 .312 联系方式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 总则 .62. 招标文件 .93. 投标文件 .94. 投标 .115. 开标 .116. 评标 .127. 合同授予 .12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39.纪律和监督 .13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4第三章 评标办法 .19一、评标办法前附表 .19二、评标办法(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正文部分 .211.评标方法 .212.评审标准 .213.评标程序 .21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6第五章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另册) .45第六章 图 纸(
3、另册) .45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略) .45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46第一部分 投标函部分格式 .48一、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及开标一览表 .49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2三、授权委托书 .53四、投标保证金 .54五、项目管理机构 .54六、资格审查资料 .57七、其他 .61八、承 诺 书 .62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人:蓝山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湖南裕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第一章 招标公告蓝山县示范性幼儿园 10KV 线路搬迁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NYDZB-2017-41标讯类别:国内公开招标批 文 号:LF 简核2017191 号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名称:蓝山县示范
4、性幼儿园 10KV 线路搬迁工程 招 标 人:蓝山县教育局 监督机构:蓝山县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462225995;所属地区:湖南省蓝山县 代理机构:湖南裕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 建设地点:蓝山县塔峰镇1.2 建设规模:13080 m1.3 合理定价:1163906.43 元1.4 计划工期:40 日历天1.5 招标范围:高压线路改道及低压路改道(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1.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作 1 个标段招标2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2.1 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持有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2 企业须具有建
5、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电力施工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应按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相关手续,能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到该企业的基本信息方为有效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2.3 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2.4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 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 1 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质量员 1 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可由
6、项目负责人兼任、质量员可由施工员兼任,不能兼任时,需单独配备项目技术负责人和质量员。2.5 具备良好的信誉,近三年内无诉讼和仲裁案件发生(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认定投标申请人有违法行为的,且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案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人:蓝山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湖南裕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2.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 招标文件的获取3.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之日前通过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 )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2 招标文件及资料售价 600 元,由
7、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4 投标文件的递交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 年 10 月 11 日 9 时4.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蓝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 资格审查办法及入围方式本项目采用湘建建2013282 号文中推荐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本项目开标时如果投标申请人数量超过 9 家(不含 9 家) ,随机抽取 9 家投标申请人进入开标、评标、定标阶段,其余投标申请人不参加开标、评标、定标;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超过 9 家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到后,全部进入开标、评标、定标阶段。本项目资
8、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6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1 万元(¥10000 元)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入下列投标保证金的托管帐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蓝山支行帐户名称:蓝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帐 号:4305 0171 7608 0000 0073注:投标人在汇投标保证金时需在相关备注上注明项目名称“蓝山县示范性幼儿园 10KV 线路搬迁工程” ,并要求汇款银行将备注(或附言)完全录入到柜面系统。未注明项目名称的将不被受理,由此造成无法查实保证金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7 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7.1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影响到投标文件编
9、制的,将于投标截止时间 4 日前在发布本公告的相同媒介发布。7.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5 天前将疑问发送至湖南裕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 ,招标人将于收到疑问之日起 2 日内答复,答复内容将在发布本公告的相同媒介发布。7.3 招标文件的澄清及答疑敬请所有投标人关注,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招标人:蓝山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湖南裕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8 参加开标会议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无效。9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蓝山县政府网
10、、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同时发布。10 税费缴纳外地企业中标的,须在中标后依法在蓝山县设立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并以分支机构名义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按照规定向蓝山县税务部门领取和开具发票,在蓝山县金融机构开立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工程项目资金结算,依法在蓝山县缴纳相关税费。11 特别声明本次招标由中标单位负责本项目与电力等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工作。12 联系方式招标人: 蓝山县教育局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13874679606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裕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雷先生 联系电话:0746-2228085 1856936291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招标人:蓝山县教育局 招标代
11、理:湖南裕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名 称:蓝山县教育局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138746796061.1.3 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湖南裕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蓝山县塔峰镇湘粤中路 238 号联系人:雷先生 电话:0746-2228085 185693629181.1.4 项目名称 蓝山县示范性幼儿园 10KV 线路搬迁工程1.1.5 建设地点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第 1.1 项“建设地点”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资金来源”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 详见
12、本项目招标公告第 1.5 项“招标范围” 。1.3.2 计划工期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第 1.4 项“计划工期”1.3.3质量要求保修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第 279 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执行。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第 2 条“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9.1 踏勘现场招标方不组织。投标人投标前自行踏勘施工现场,根据设计图、施工要求、工程量清单计算报价,并对自已的投标报价负责。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开标前 5 天发送至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收到投标人提出问题之日起
13、 2 日内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若澄清影响投标文件制作的,则至少要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日发布,时间不足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顺延。1.11 偏离 不允许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开标前 5 天2.2.2 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第 4.1 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澄清一经发布,即视作投标人已收到。2.3.1招标文件的修改(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开标前 4 天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相同媒介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招标人:蓝山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湖南裕
14、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发布,即视作投标人已收到。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开标时要求提交的证书及证明原件如下: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提供) ;5.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及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
15、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7.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8.投标保证金转账单;9.委托人开标需提交授权委托书;10.参会人员二代身份证。说明:1.如果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2.投标人应将以上原件装入密封袋内单独提交,原件需列详细清单;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证书原件按投标人实际配备的施工项目部岗位人员核查,但投标人必须满足本项目建设规模和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最低岗位人员配备标准;4.以上证书及证明原件的复印件可提供清晰可查的二维码的,可不提供原件。3.2.3 投标报价(合理定价)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第 1.3 项“
16、合理定价” 。3.3.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时间起计算。3.4.1 投标保证金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第 6 条“投标保证金”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以投标人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为准;从每年的1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则可以再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为准;从每年的 5月 1 日开始至 12 月 31 日,投标人应当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如投标人能够提供上述资料而没有提供,且有利于投标人的,按弄虚作假处理。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17、个月为有效,可提供亦可不提供,不作审查要求。3.6.3 签字或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每页及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处必须同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和加盖单位章。(2)上述签字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正本须本人签字(或签章) 、盖章必须为原章,副本可用正本复印。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招标人:蓝山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湖南裕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3.6.4 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与商务部分合编为一本(即商务标书) ,一式伍份,正本一份,副本肆份。3.6.5 装订要求正本与副本须分别装订成册,须胶粘,正本与副本装入同一个封套,并加盖
18、骑缝章。副本可用正本复印。4.1.2 封套上至少应载明的信息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投标单位全称、详细地址、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姓名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蓝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2 开标程序开标顺序:(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随机开启投标文件;(6)按照随机顺序当众开标
19、,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3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为一至三个,招标人应当在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7.2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相同媒介,公示期 3 日历日。7.4.1 履约担保 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 10%。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
20、备标准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指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其中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必须单独配备,项目技术负责人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质量员可由施工员兼任,但均须在第八章“项目管理机构”中予以明确。2、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 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 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4、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
21、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招标人:蓝山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湖南裕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6、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10.2资格审查办法及入围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第 5 条“资格审查办法及入围方式” 。10.3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代表的身份验证按照本须知的规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
22、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作废标处理。10.4 施工组织设计 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 7 日内提供10.5 评标办法 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10.6预拌混凝土的使用 按蓝政发20126 号文规定执行。10.7招标代理费和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经与招标人商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 1 万元全额由中标人支付。交易服务费全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
23、出之前交纳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湖南省物价局湘发改价服【2016】147 号文件规定。10.8 税费缴纳外地企业中标的,须在中标后依法在蓝山县设立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并以分支机构名义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按照规定向蓝山县税务部门领取和开具发票,在蓝山县金融机构开立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工程项目资金结算,依法在蓝山县缴纳相关税费。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是对投标人须知中相应条款内容的补充或修改,如有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24、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25、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招标人:蓝山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湖南裕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6、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
27、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