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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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第一章 律师管理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五条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五条: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1、轻微违法行为表现形式:首次有该违法行为,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违法所得在 5000 元以内的。处罚基准: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2、较重违法行为表现形式:有两次该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后两年内又发生该违法行为,违法所得 5000 元以上 10000

2、元以内的。处罚基准: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上四倍以下的罚款。3、严重违法行为表现形式:拒绝或阻碍司法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受到行政处罚后两年内又发生该违法行为的;违法所得在 10000 元以上的;处罚基准: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第二章 法律援助管理一、 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处罚依据: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七条:律师事务所拒绝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由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 1 个月以上 3 个月以下停业整顿的处罚。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违法行为

3、情形和处罚基准:(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经司法行政机关指出后愿意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处罚基准:警告、责令改正。(2)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经司法行政机关指出后仍不愿意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处罚基准:停业整顿 1 个月以上 2 个月以下。(3)特别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经司法行政机关指出后仍不愿意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且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处罚基准:停业整顿 2 个月以上 3 个月以下。二、 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处罚依据: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八条: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 1个月以上 3

4、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一)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的;(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有前款第(二)项违法行为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退还违法所得的财物,可以并处所收财物价值 1 倍以上 3 倍以下的罚款。1、 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基准:(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未给当事人造成实际损失,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且积极纠正的。处罚基准:警告。(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给当事人造成了实际损失的;虽然未给当事人造成实际损失,但不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不积极纠正的;造成较小社会影响的。处罚基准:警告、责令改正。(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5、:实施该违法行为二次以上的;给当事人造成了实际损失,且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处罚基准:停止执业 1 个月以上 2 个月以下。(4)特别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实施该违法行为三次以上的;给当事人造成特大损失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处罚基准:停止执业 2 个月以上 3 个月以下。2、 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的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基准:(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违法所得不足 1000 元,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且积极纠正的。处罚基准:警告、责令退还违法所得的财物。(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违法所得在 1000 元以上不足5000 元的;虽然无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 10

6、00 元,但不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不积极纠正的。处罚基准:责令退还违法所得的财物,停止执业 1 个月,可以并处所收财物 1 倍以上 3 倍以下的罚款。(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实施该违法行为二次以上的;违法所得在 5000 元以上不足 10000 元的;虽然无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 5000 元,但不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不积极纠正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罚基准:责令退还违法所得的财物,停止执业 2 个月,可以并处所收财物 1 倍以上 3 倍以下的罚款。(4)特别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实施该违法行为三次以上的;违法所得在 10000 元以上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

7、员依法执行职务,后果严重的。处罚基准:责令退还违法所得的财物,停止执业 3 个月,可以并处所收财物 1 倍以上 3 倍以下的罚款。第三章 基层法律服务管理第一节 适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基层法律工作者管理办法 (司法部令第 60 号)第五十五条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处罚依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由地级司法行政机关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一)以贬损他人、抬高自己、虚假承诺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

8、揽业务的;(二)曾担任法官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离任不满两年内担任原任职法院审理的诉讼案件的代理人的;(三)冒用律师名义执业的;(四)同时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律师事务所执业或公证机构执业的,或者同时在两个以上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的;(五)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六)明知委托人的要求是非法的、欺诈性的,仍为其提供帮助的;(七)在代理活动中超越代理权限或者滥用代理权,侵犯被代理人合法利益的;(八)在同一诉讼、仲裁、行政裁决中,为双方当事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理的;(九)不遵守与当事人订立的委托合同,拒绝或者疏怠履行法律服务义务,损害委托人合法权益的;(十)在调解、代理、法律顾问等执业

9、活动中压制、侮辱、报复当事人,造成恶劣影响的;(十一)故意泄露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十二)以影响案件审判、仲裁或者行政裁定结果为目的,违反规定会见有关司法、仲裁或者行政执法人员,或者向其请客送礼的;(十三)私自接受委托承办法律事务,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或者向委托人索要额外报酬的;(十四)在代理活动中收受对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财物或者与其恶意串通,损害委托人合法权益的;(十五)违反司法、仲裁、行政执法工作有关制度规定,干扰或者阻碍司法、仲裁、行政执法工作正常进行的;(十六)泄露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的;(十七)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故意协助委托人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十八)向有关

10、司法人员、仲裁人员或者行政执法人员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委托人向其行贿的;(十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予处罚的其他行为。1、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一) 、 (三) 、(四) 、 (六) 、 (八) 、 (十三)项的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基准:(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情节轻微,无违法所得,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且积极纠正的。处罚基准:警告。(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违法所得数额在 1000 元以下,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且积极纠正的。处罚基准: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违法所得数额在 1000 元以上3000 元以下的或者违法所得虽

11、然不足 1000 元,但不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不积极纠正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罚基准: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4)特别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违法所得数额在 3000 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虽然不足 3000 元,但不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不积极纠正的; 三次以上实施该违法行为,屡教不改,有违法所得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后果严重的。处罚基准: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2、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二)项的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基准:(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无违法所得,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且积极纠正的。处罚基准:警告

12、。(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违法所得数额在 1000 元以下,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且积极纠正的。处罚基准: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违法所得数额在 1000 元以上3000 元以下的或者违法所得虽然不足 1000 元,但不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不积极纠正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罚基准: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4)特别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违法所得数额在 3000 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虽然不足 3000 元,但不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不积极纠正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后果严重的。处罚基准:警告;有违法所

13、得的,没收违法所得。3、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七)项的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基准:(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在代理活动中超越代理权限或者滥用代理权,侵犯被代理人合法权益,造成危害轻微,主动承认错误,且积极消除影响的。处罚基准: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2)较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在代理活动中超越代理权限或者滥用代理权,侵犯被代理人合法权益,造成危害较小,但不主动承认错误,不积极消除影响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罚基准: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在代理活动中超越代理权限或者滥用代理权,侵犯被代理人合法权益,造成

14、严重危害后果的;三次以上实施该违法行为,屡教不改,有违法所得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后果严重的。处罚基准: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4、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九)项的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基准:(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给委托人造成较小损失,主动承认错误,且积极消除影响的。处罚基准: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2)较重违法行为给委托人造成较小损失,不主动承认错误,不积极消除影响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罚基准: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给委托人造成严重损失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三次以上

15、实施该违法行为,屡教不改,有违法所得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后果严重的。处罚基准: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5、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第(十)项的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基准:(1)较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主动承认错误,并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的。处罚基准: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2)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不主动承认错误,不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的。处罚基准: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3)特别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三次以上实施该违法行为,屡教不改,有违法所得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后果严重的。处罚基准:警告;有违法所得的,

16、没收违法所得。6、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第(十一)项的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基准:(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主动承认错误,且积极消除影响的。处罚基准: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2)较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给当事人造成了实际损失,不主动承认错误,不积极消除影响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罚基准: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给当事人造成严重损失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三次以上实施该违法行为,屡教不改,有违法所得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后果严重的。处罚基准: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7、 基层法律服

17、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第(十二)项的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基准:(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以影响案件审判、仲裁或者行政裁定结果为目的,违反规定会见有关司法、仲裁或者行政执法人员 1 次;请客送礼数额在 1000 元以下,但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主动交代请客送礼经过和人员的。处罚基准: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2)较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以影响案件审判、仲裁或者行政裁定结果为目的,违反规定会见有关司法、仲裁或者行政执法人员 2 次;请客送礼数额在 1000 元以下 3000 元以下;或者虽然请客送礼数额不足 1000 元,但不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的,不主动交代请客送礼经过和人员的。

18、处罚基准: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以影响案件审判、仲裁或者行政裁定结果为目的,违反规定会见有关司法、仲裁或者行政执法人员 3 次以上;请客送礼数额在 3000 元以上的;或者虽然请客送礼数额不足 3000 元,但不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不主动交代请客送礼经过和人员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后果严重的。处罚基准: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8、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第(十四)项的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基准:(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给委托人造成了实际损失,主动承认错误,且积极消除影响的。处罚基准: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

19、违法所得。(2)较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给委托人造成了实际损失,不主动承认错误,不积极消除影响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罚基准: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给委托人造成严重损失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三次以上实施该违法行为,屡教不改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后果严重的。处罚基准: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9、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第(十五)项的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基准:(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以言词方式干扰或者阻碍司法、仲裁、行政执法工作正常进行,造成社会影响较小,主动承认错误,并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

20、处的。处罚基准: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2)较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以言词方式干扰或者阻碍司法、仲裁、行政执法工作正常进行,造成社会影响较大的;虽然未造成任何社会影响或造成社会影响较小,但不主动承认错误,不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罚基准: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三次以上实施该违法行为,屡教不改的;以言词或暴力方式干扰或者阻碍司法、仲裁、行政执法工作正常进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处罚基准: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10、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第(十六)项的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基准:(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造成社会危害较小,主动承认错误,并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的。处罚基准: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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