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年版) 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 (2021 年版) 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高致病性禽流感,确保养殖业持续发展和人民健康安全,维护经济发展和.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全国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疫情报告与确认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禽类出现发病急、传播迅速、死亡率高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当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县级以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出 2 名以上防疫人员到现场进行临床诊断,符合高致病性禽流感诊断技术规范(附件 1)可疑病例标准的,应判定为可疑疫情,及时采样并组织开展检测,符合疑似病例标准的,应判定为疑似疫情;经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检测,符合确诊病例标准的,应判定为确诊疫情,同时将病料送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进行复核和定型等分析。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难以确诊的,需送国家禽流感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