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CompanyLOGO 关于代位追偿的案例解析董一平 冷安丽 王佳宇 保险法学习成果汇报主要内容关于代位追偿的简介与相关保险案例1车辆保险中的代位追偿案例2海上保险中的代位追偿案例3保险法学习成果汇报Hot Tipv什么是代位求偿权?保险法学习成果汇报代位追偿权的概念v保险代位求偿权( Subrogation Right)又称保险代位权,是指当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依法应由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公司自支付保险赔偿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的限度内,相应地取得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法学习成果汇报v代位求偿权是民法中的债权让与制度在保险法律关系中的适用,它实质上是一种债的主体变更,法
2、理依据是保险 损失补偿原则 和民法中的 公平原则 。保险法学习成果汇报起源与发展鉴于英国在世界保险市场的特殊历史地位,现代保险代位求偿制度形成于英国,后被世界各国立法所采纳。v ( 1)大陆法系学者认为,代位制度源于罗马法的债权转让制度,在保险出现以前,代位制度就已经存在与保证、连带债务等领域。 v( 2)英美法系一部分学者认为,代位制度产生于衡平法,它的最早雏形可以追溯到衡平法上的分摊原则。后来的历史发展证明,信托制度为保险代位求偿制度带来了一个较为完美的理论依据,逐渐成为现代意义上的代位制度的代名词 保险法学习成果汇报保险代位求偿权的性质赔偿请求权说 债权移转说 债权拟制转移说 被保险人的
3、债权虽因保险人偿付保险金而消灭,但法律拟制该债权仍存在,并移转给保险人。 保险人自给付保险金时起,便取得与已消灭之债权同一的赔偿请求权。赔偿请求权说 .代位求偿权实质上是保险人对第三人债权的 “法定受让 ”,无须被保险人的让与意思表示,也勿须债务人的同意。 保险法学习成果汇报成立要件1保险人因保险事故主对第三者享有损失赔偿请求权 2保险标的损失原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3保险人给付保险赔偿金 保险法学习成果汇报取得方式v当然代位: 代位求偿权的取得仅以理赔为条件,只要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付保险金后即可自动取得代位求偿权,无需被保险人明示转让其对第三者的赔偿请求权。多数国家及地区均采用 。v请求代位:
4、 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付保险金后并不能自动取得代位求偿权,还需被保险人明示转让其对第三者的赔偿请求权,形式上通常表现为权益转让书,保险人方能取得代位求偿权。少数国家及 地区采用 ,如美国。v我国采用当然代位方式。 依据 2009年保险法第六十条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可见保险人只需赔付保险金即可取得代位求尝权,无需被保险人确认保险法学习成果汇报代位求偿权的范围(一)以保险赔偿 为限保险 价值高于实际价值(市场价值) 保险赔款高于第三人赔款保险 价值低于实际价值(市场价值) 保险赔款低于第三人赔款( 二)不足额 保险 (三)免赔额 (四)第三人的自愿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