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专用条款台州示范文本(工料单价法)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2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5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6工程承包范围: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所包含的 工程。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年 月 日。工期总日历天数
2、: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3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 ( 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2合同价格形式: 。3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等有关规定,本工程的增值 税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承包人依据施工合同等有关资料,向发包人申请支付款项时,应
3、当向发包方开具税率为 11%的增值税发票。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均须汇入施工合同约定的承包人指定的银行账户。43根据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等有关规定,本工程为 甲供或清包工 工程,选择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承包人依据施工合同等有关资料,向发包人申请支付款项时,应当向发包方开具税率(征收率)为 3%的增值税发票。 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均须汇入施工合同约定的承包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
4、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5 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5款赋予的规定一致。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
5、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 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6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
6、包人执 份,合同备案机构执 份。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7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备案意见:编号:台建合办( )审字第 号经办人:备案机关(章)年 月 日8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1.1.1 合同1.1.1.10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工程招标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
7、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台政发201426 号)(各地根据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工程变更办理程序文件填写,如非政府投资项目可根据需要填写)、除投标函及其附录外的其它投标文件、监理合同。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 监理人: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2.5 设计人: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9 通信地址: 。1.1.3 工程和设备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1.3 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浙
8、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 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调整的通知(建建发2016 44号)、 浙江省建设 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 关于发布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的通知(浙建站定 201623号)及有关费率调整文件等 ,以下按工程专业填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有关补充定额、定额解释及工程所在地现行的有关工程造价方面规定。1.4 标准和规范1.4.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现行的国家、省、市施工
9、验收规范、 质量评定标准及有关规定。合同工期内的标准、规范,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等。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10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且不使用国外标准、规范时,按发包人和承包人商定的方案施工)。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合同通用条款。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 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开工日期前 14 天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纸质施工图 套及与其一致的电子版施工图;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须载明施工图纸名称、工程号、版本、出图日期、目录、已有的变更联系单编号等)。1.6.4 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月进度计划表等;承包人提交修正后的施工组织设计、 专项施工方案等的技术标准不低于投标承诺或原承诺标准,且修改或优化方案报监理人、发包人批准。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在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 7 天内,专项施工方案在相应部位施工前 7 天;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和进度计划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承包人应 7 天内提供修正完成并重新提交;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