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环卫工管理制度为了增强环卫管理力度,提高环卫工人的工作质量、使保洁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更好的为群众服务,创造宜居宜业的文明城区环境,依据乌鲁木齐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如下:一、工作制度 1、保洁员必须按规定的着装上岗,不得脱岗、迟到、早退、换岗、替岗。2、保洁的路段实行责任区段,分段管理,责任到人。3、必须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时间清扫(凌晨全面清扫:夏季7:30以前扫完,冬季8:30以前扫完,下午3点重点清扫),做到主干道两扫全天保洁,次干道两扫勤保洁,巷道一扫勤保洁,清扫保洁率须达到98%以上。4、道路保洁要求要达到“五不五净”:“五不”不见积水、不见积土、不见纸屑果皮、不漏收堆、不乱倒垃圾“五净”路面净、路沿净、人行道净、树坑墙边净、果皮箱净。5、冬季冰雪清除,实行边下边扫,主干道三日内、次干道五日内、巷道七日内所有的积雪清除完毕,达到冰雪清除的标准要求。6、责任区段内的小广告必须及时清理。二、督查制度1、督查人员包括街道全体干部职工、社区工作人员、辖区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