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意见 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第 9 号令精神,为进一步加强超市、菜市场、药店、加油站等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员聚集引发交叉感染,全力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意见。 一、加强场所管控。 镇组织市场监管所、派出所等单位工作人员对辖区内超市、菜市场、药店、加油站等公共场所开展地毯式、全覆盖、无死角的全面排查,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置,同时要广泛宣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科普知识。 二、落实网格包保。 建立镇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包保责任制,对辖区的每一个公共场所都要有镇班子成员、村干部、市场监督所人员、城管人员进行包保,同时实行一案一策,包保责任人根据各个场所制定疫情防控措施。(网格包保.附后) 三、明确职责范围。 (一)班子成员、包村干部职责 对所包辖区内超市、菜市场、药店等重点公共场所进行包保;组织村干部对辖区内所有超市、菜市场、药店等重点公共场所,开展全覆盖排查和日常督导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