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服务指南一、办理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号)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应当组织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二、承办机构区民政局、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共同实施)三、服务对象退役士兵四、服务流程区民政局根据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培训五、办理时限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六、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七、咨询方式弋江区民政局()退役士兵自主就业扶持服务指南一、办理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号)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第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组织职业介绍、就业推荐、专场招聘会等方式,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二、承办机构区民政局、区人才交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