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规定,制定本责任制。一、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责任制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定: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2、将消防工作与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3、为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5、督促组织防火检查,落实火灾隐患整改,组织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6、批准建立防火机构及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二、总经理、分管消防工作副总经理(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