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量化考核实施细则 量化考核实施细则 一、 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弘扬“勤奋、求真、敬业、创新”的良好校风,充分调动全体学生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逐步形成有条不紊的教学秩序,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勤奋求知的读书风气,尊师爱生的和谐气象,文明礼貌的行为习惯,创新进取的竞争意识,根据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生守则,制定本细则,对学生品德操行打分是学校管理工作重要措施,是学生德育成绩的量化。 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学生在校期间思想品德行为方面的表现。 二、 考核办法: 每个学生每学期操行分起点定为70分,再结合平时表现给予奖分和罚分。 以操行分高低为依据,期末进行操行等第评定。 操行评定分为四个等次: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并分别记入学生成绩报告单和学生个人档案,作为永久档案。 操行等次为不合格者,初三级将给予延迟毕业或不予毕业处理。 初一初二普通班学生在注册时必须携家长一同注册,并作试读生处理。 (一) 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