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规章制度汇编 海南师范大学 规 章 制 度 汇 编 人事管理分册 海南师范大学 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若干制度规定 (海师办202145 号文印发)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精神和上级有关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管理职员队伍的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根据海南师范大学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和海南师范大学岗位设置管理与全员合同制岗位聘用实施方案有关岗位责任制和岗位目标管理的规定,从我校机关作风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特制定机关办事首问责任制、主办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等五项制度(以下简称五项制度)。五项制度与考勤、考核、奖惩等制度一起构成我校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增强教职员工服务意识的制度体系,适用于校部机关各党政管理部门、教辅部门和各学院、学校下属单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工作人员,也是其他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为.提供优质服务所必须遵循的制度。 一、首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