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严格疫情防控有序复工导则&山西省工信厅印发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导则 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严格疫情防控有序复工导则 2021-02-09 根据杭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杭州市企业严格疫情防控有序推进复工的通告文件精神,结合杭州市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导则。 一、复工时间 2 月 10 日起,允许重点民生工程(含市政重点工程、轨道交通工程、亚运项目、省市重点工程等)及其混凝土生产、渣土运输等必要配套企业申报复工。 2 月 15 日起,允许安置房建设等一般民生工程申报复工。 2 月 20 日起,允许具备条件的其他工程(包括房地产等建设工程)申报复工。 二、复工条件 1.做到三到位。按照关于加强杭州市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杭建工发202133 号)要求,做好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安全工作确认到位、项目正常运行保障到位。 2.提供两方案一承诺。各项目要编制项目疫情防控方案和项目复工生产方案,并制定项目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的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