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紧急抢救非同型输注管理制度在ABO和RhD同型血液成分的储存量不能满足紧急输血的需要时(患者因失血性休克致使病情急危重,且不立即输血会危及患者生命时),应本着抢救生命为第一原则,实施配合性或非同型血液成分制品输注。为保证紧急情况下的输血救治,特制订以下制度。一、目的:保证紧急情况下的输血救治。二、适用范围:适用于紧急情况下同型血不能满足临床用血,不输血会危及患者生命而必须施行的紧急输血。三、职责:1.医务部负责非同型输血的审批。2.经治医师(主治及以上医师)负责非同型血液的申请、履行非同型血液输注的告知义务并负责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3输血科技术人员负责血液贮存与发放,非同型输血的输血前相容性检测。四、非同型输注管理制度1.非同型输血是在输血科ABO和RhD同型血液的贮存量不能满足紧急输血的需要时,而其他医疗措施不能替代的输血。2.为挽救患者生命,赢得手术及其他治疗的宝贵时间而必须施行的紧急输血。非同型输血的指征:患者急性失血达自身血容量的40%以上;患者已呈现失血性休克状态;突然发生无法控制的快速出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