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草案) 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 ( 草案)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公司合同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预防和减少经济纠纷,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司合同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合同是指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公司、经公司授权的各部门依法与其他自然人、法人、组织之间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的,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协议、备忘录及有关修改前述文件的文书、图表、传真等各类合同文件,以及具有合同性质的意向书、协议书等其他书面文件。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合同管理是指公司合同管理机构有权对上述第二条所指书面文件进行审查、监督、管理,包括法律咨询、资信调查、意向接触、商务谈判、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与解除及纠纷处理等过程和环节。 第二章合同的管理机构及人员职责 第四条公司合同管理采取分级负责和专职管理相结合的形式。合同管理的机构和人员包括:副总经理、合同预算部经理、合同经办部门/人员、法律顾问及相关职能部门等。合同预算部是本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