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首诊医师负责制度一、 病人首先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须及时对病人进行必要的检查,做出初步诊断与处理,认真书写病历。二、 诊断为非本科疾患也需做必要的处理并写病历,同时请示上级医师并请其它科室会诊。三、 若属危重抢救病人,首诊医师必须及时抢救病人,同时向上级医师汇报。坚决杜绝科室间、医师间推诿病人。四、 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须按时会诊,执行会诊制度。必须向邀请科室已坏死做出书面会诊意见。五、 首诊医师请其他科室会诊必须先经本科上级医师查看病人并同意,被邀请科室须有二线医师以上人员参加会诊。六、 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须分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直至本科主任。如果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首诊医师负责处理并上报医务科,协调解决,不得推诿。七、 复合伤或涉及多科室的危重患者抢救,在未明确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所有相关科室需执行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各科室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做病历记录。八、 首诊医师对需要紧急抢救的病人,必须先抢救,同时由病人陪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