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方案作者:沈鹏飞来源:法制与社会2013年第02期摘要 当今检警关系不外乎三种模式,它们各自都有各自的特点:以英美为代表的检警分立模式、法德为代表的检警合体模式、日本的混合模式,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不同法系的检警关系模式也开始趋于协调、接近。但是无论哪种模式都有着自身产生、发展的背景和原因,有着各自的优缺点,我们当然不能套用国外既有制度来健全中国的检警关系。简单的移植将会直接导致一些弊端:弱化检察机关监督效能,使得从制度上有效控制司法腐败和司法不公变得更加困难。有鉴于此,我们必须立足我国司法实践的现状,不断健全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制度,使之符合日益复杂刑事诉讼工作需要。关键词 检警关系 检察官 监督作者简介:沈鹏飞,江苏省仪征市人民检察院。一、适度进行引导侦查公安机关对开展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工作较为配合,但是由于此项工作目前并没有进一步的法律予以规范,也没有相关的司法解释予以细化约束,对于公安机关和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