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青春小学骨干教师考核制度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化新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健全和规范我校的骨干教师选拔、培养、管理和考核机制,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教书育人、教育科研、指导培养青年教师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与辐射作用,特制定本方案。二、考核对象 在职、在岗的“骨干教师”,经教委重新考核审定的“骨干教师”三、考核办法 1. 骨干教师由教委、进修校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考核。 2. 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考核评价由区人力社保局进行考核。 3. 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参照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考核标准,原则上市级学科带头人考核标准与区学术技术带头人相当,市级骨干教师考核标准与区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相当,由学校进行考核。 4. 学校考核的人员,其考核工作由校长室统领,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主抓,教科室负责材料核实并作出初评,将考核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5. 考核时间为每学年一次,由上级主管部门考核的各类人员的考核结果,学校得到正式通知后予以公布,由学校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