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落实“两个责任”存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基层落实两个责任存在的问题及 对策建议思考 十八届.纪委三次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成效,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对党风廉政建设责无旁贷,必须履行好监督责任。基层与群众联系紧密,落实好两个责任对从严治党政策成效尤其重要。笔者结合基层工作实践,对如何落实两个责任进行浅初思考。 一、准确把握两个责任的关系 党的十八届三中通过的决定第 36 条开宗明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党章规定,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工作。因此,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并不是并列的关系,主体责任是前提,监督责任是保障,两 者相互作用,浑然一体。 1. 两者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主体责任主要是指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具有不容置疑的主体地位、负有不可推卸的直接责任,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