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意见 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省、市驻浦单位: 为积极扩大对外开放,鼓励国内外各类经济组织和个人到*投资兴业,加快我县经济和.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现就我县进一步促进招商引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享受招商引资政策的项目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保、安全要求,产业布局、投资强度、产出强度、开发强度、财税贡献等符合*县的有关规定。 2对新引进入驻*工业园区各专业园的工业项目,要求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 220万元/亩,地均税收不低于 15 万元/亩(以企业当年投产后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房地产权证供地面积为基数计算,下同),项目用地容积率大于 1。 3对新引进入驻*县的农业项目,要求符合现代化、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方向,能够促进传统农业转型升级和农民增收。 4对新引进入驻*县的第三产业(不包含房地产业),要求符合*县第三产业行业结构优化需求,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以及以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为引领的新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