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年产 15 万吨汽车用高性能环保型塑料复合材料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建设单位: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编制单位: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2018 年 11 月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年产 15 万吨汽车用高性能环保型塑料复合材料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1-表一建设项目名称 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年产 15 万吨汽车用高性能环保型塑料复合材料生产项目建设单位名称 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迁建建设地点 嘉兴市大桥镇永叙路以东、步焦路以北(普利特一期南侧)主要产品名称 汽车用高性能环保型塑料复
2、合材料设计生产能力 年产 15 万吨汽车用高性能环保型塑料复合材料实际生产能力 年产 15 万吨汽车用高性能环保型塑料复合材料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2016.05 开工建设时间 2016.08调试时间 2018.07 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2018.10.30、2018.11.01、2018.11.02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嘉兴市南湖区环境保护局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 嘉兴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投资总概算 49384 万元 环保投资总概算 184 万元 比例 0.37%实际总概算 47000 万元 环保投资 511 万元 比例 1.1%验收监测依据1、国务院令第 682 号
3、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 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3、浙江省环保局浙环开199568 号关于贯彻国家环保局第 14 号令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4、浙江省环保局浙江省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监测技术规定;5、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管理规定;6、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364 号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7、嘉兴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年产 15 万吨汽车用高性能环保型塑料复合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8、嘉兴市南湖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4、二期)年产 15 万吨汽车用高性能环保型塑料复合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南环建函【2016】60 号);9、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委托单。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年产 15 万吨汽车用高性能环保型塑料复合材料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2-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1、污染物排放标准(1)废水排放标准厂内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水定期纳入厂区东北侧污水处理站,经生化处理后也全部回用,不外排;外排废水只有员工生活污水,生活区和生产区生活污水均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由于厂区内河道阻隔,生活区和生产区生活污水通过两个不同纳管口纳
5、管)。最终废水统一经嘉兴市污水处理工程集中处理后排海。废水纳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相关限值,该废水经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海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的二级标准。 相关标准见表 1-1。表 1-1 废水排放标准(单位: mg/L, pH 为无量纲)项目 pH SS CODCr 动植物油 NH3-N入网标准 69 400 500 100 35排海标准 6-9 30 120 15 25(2)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颗粒物、酚类
6、、苯乙烯、丙烯腈和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表 4 中的标准要求,具体见表 1-2。表 1-2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 排放限值(mg/Nm3) 边界浓度限值 (mg/Nm3) 污染物排放监 控位置颗粒物 30 1.0酚类 20 /苯乙烯 50 /丙烯腈 0.5 /非甲烷总烃 100 4.0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kg/t 产品) 0.5 /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苯乙烯和挤出废气臭气浓度还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年产 15 万吨汽车用高性能环保型塑料复合材料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
7、告表-3-93)中二级标准,具体标准见表 1-3。表 1-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控制项目 排气筒高 最高允许排放量或标准值 厂界标准值苯乙烯 15m 6.5kg/h 5.0mg/m3臭气浓度 15m 2000(无量纲) 20(无量纲)(3)厂界噪声排放标准厂界噪声的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3 类区标准,即厂界昼间 65dB(A)、夜间 55dB(A)。 (4)固体废弃物一般固体废弃物的排放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危
8、险废物的排放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年产 15 万吨汽车用高性能环保型塑料复合材料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4-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年产 15 万吨汽车用高性能环保型塑料复合材料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5-表二工程建设内容: 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利用位于一期南侧拍卖所得土地,新建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用房,同时购入挤出流水线等相关生产设备,实施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年产 15 万吨汽车用高性能环保型塑料复合材料生产项目。本项
9、目现有员工 200 人,生产实行 3 班制(24h),年工作天数为 300d。环评设备及实际设备清单对照见表 2-1。表 2-1 环评设备及实际设备清单对照一览表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环评数量 实际数量 备注1 挤出流水线 条 42 42 其中 32 条挤出线末端配置了均化罐,其余 10 条末端配置的是普通储罐2 注塑机 台 6 6 /3 破碎机 台 8 5 /4 检测设备 台 56 56 /5 冷却塔 台 7 7 /6 叉车 台 10 10 /7 压缩空气系统 台 2 2 /原辅材料消耗及水平衡:本项目主要物料及能源消耗见表 2-2。表 2-2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产品 物料名称 单
10、位 环评用量 折算验收工况下实际用量PP 粒子 t/a 84681 71978.85POE 粒子 t/a 3164 2689.4色母粒 t/a 2405 2044.25PP填充母粒 t/a 10000 8500ABS 粒子 t/a 29000 24650色母粒 t/a 396 336.6ABS 复合材料填充母粒 t/a 800 680ABS 粒子 t/a 7600 6460PC 粒子 t/a 11690 9936.5色母粒 t/a 221 187.85PC/ABS 复合材料填充母粒 t/a 600 510公用工程 机油(设备润滑) t/a 7 12该企业年用水平衡图见图 2-1。浙江普利特新材
11、料有限公司(二期)年产 15 万吨汽车用高性能环保型塑料复合材料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6-自来水2 4 8 9 3 42 3 2 4 8 41 3 0 0 03 0 0 04 5 0喷淋用水 1 5 0 0员工生活用水 1 3 0 0 0绿化用水 3 0 0 0冷却塔循环使用 9 9 0 0 0 0损耗 3 0 0 0损耗 1 3 0 01 1 7 0 0化粪池 1 1 7 0 0 纳管 1 1 7 0 0损耗 2 3 2 4 8 4污水处理站处理 1 0 5 0损耗 4 5 01 1 7 0 01 0 5 01 0 5 07 5 7 5 1 6图 2-1 水平衡图主要工艺流程及
12、产物环节:本项目汽车用高性能环保型塑料复合材料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如图 2-2。图 2-2 汽车用高性能环保型塑料复合材料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生产工艺说明:外购的相应塑料粒子以及色母粒和填充母粒等按照一定的比例由自动加料系统加料,经混合均匀后进入挤出机组,加热熔融后挤出(熔融温度约在 200250),经冷却水冷却后由风刀切割造粒。完成后包装,抽取少量粒子进行测试(加入注塑机进行注塑成型,看其成型效果,并记录相关参数),合格批次直接入库,不合格批次降级使用或直接报废。项目变动情况: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年产 15 万吨汽车用高性能环保型塑料复合材料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13、表-7-经企业自查,本项目有以下变动:1、根据环评,企业原计划在每条挤出生产线末端配置均化干燥机(即均化罐),对塑料粒子进一步干燥处理,而目前实际共有 32 条线在末端配置了均化干燥机,其余 10 条线末端配置的是普通储罐,只对物料进行储存而无干燥均化过程,不产生干燥粉尘和有机废气。2、环评要求均化罐粉尘全部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设施(共 1 套)处理后于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要求在每条生产线挤出机机头上方设置吸风罩(共设 41 个集气罩),对挤出废气进行捕集;同时将均化罐废气通过管道和挤出过程捕集的废气一并送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 15 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注塑废气无组织排放。但废气处理设备设
14、计单位在综合比选了各治理工艺后,最终确定的方案为:挤出机机头和注塑机上方设置吸风罩,挤出废气和注塑废气均经吸风罩收集至管道中,输送至洗涤过滤器系统,经过洗涤处理后,进行水雾分离,最终进入活性炭吸附塔净化吸附后于 15 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共设置 2 套挤出废气处理设施;均化罐废气通过管道收集后再通过布袋除尘+活性炭滤网处理后于 15 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共设置 8 套均化罐废气处理设施。根据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废气可达标排放,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 号),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
15、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而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等五个方面均无重大变动。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年产 15 万吨汽车用高性能环保型塑料复合材料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8-表三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1、废水企业用水主要为冷却补充用水、废气处理设施喷淋用水、绿化用水和生活用水,根据 89月的自来水票,企业自来水用量为 41489m3(一期和二期的总用水量),折合成全年自来水用量约为 248934m3。挤出造粒工序用到冷却水, 挤出废气处理设施用到喷淋水
16、,冷却水和喷淋水均循环使用不外排,只是由于水蒸汽的蒸发而不定时的补充,补充水量约为 232934m3/a,绿化用水量约为 3000m3/a,生活用水量约为 13000m3/a。厂内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水定期纳入厂区东北侧污水处理站,经生化处理后也全部回用,不外排。因此,企业排放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的排放量(按用水量的90%计)为 11700m3/a。因此,本项目废水排放总量约为 11700m3/a。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生活区和生产区生活污水均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由于厂区内河道阻隔,生活区和生产区生活污水通过两个不同纳管口纳管) ,最终送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厂
17、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废水治理情况汇总见表 3-1。表 3-1 废水治理情况汇总表废水类别废水来源污染物种类排放规律治理设施工艺与设计处置能力 设计指标排放去向生活污水职工生活废水CODCr、NH3-N、总氮间歇 化粪池 /入网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入网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排入管网冷却水挤出造粒 /不外排,循环使用/ / /不外排,循环使用喷淋废水废气处理 /不外排,循环使用生化池、沉淀池 / /不外排,循环使用污水处理站具体处理工艺见图 3-1。喷淋废水 调节池 生化池 1 生化池 2 沉淀池 清水池 回用于生产污泥浓缩池剩余污泥上清液回流2、废气本项目挤出流水线末端配置了均化罐,塑料粒子进入均化罐利用热风进行吹干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粉尘,另外也会挥发少量有机废气,目前均化罐产生的废气(粉尘和有机废气)通过图 3-1 冷却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