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对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嘉兴市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 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中共.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2149 号)和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大力破解民营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准入难、融资难、回款难、中标难、维权难和转型难等现实问题,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帮助民营企业有效应对灾情、疫情,提振企业发展信心,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的活力和创造力,促进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1. 进一步放开民营企业市场准入。公开并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严禁自行发布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对于清单以外事项,民营企业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不得对民营企业设置差别化市场准入条件。在教育、卫生、医疗等.事业和交通、水利、市政公用事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加快清理与企业性质挂钩的行业准入、资质标准、奖励申报、职称评定等规定和做法。坚决破除小微企业租赁厂房限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