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贵港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目 录1 总则1.1 编制的目的1.2 编制依据1.3 分类分级1.4 适用范围1.5 工作原则1.6 贵港市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分析1.7 应急预案体系2 组织体系2.1 常态下应急组织机构2.2 应急状态下的组织结构3 预警预防机制3.1 事故监控与信息的报告3.2 预测、接警、报警、预警支持系统4 应急响应4.1 先期处置4.2 分级分类响应4.3 基本响应4.4 指挥与协调4.5 信息发布4.6 应急结束5 后期处置5.1 善后处置5.2 保险5.3 社会救助5.4 生产恢复5.5 总结备案6 保障措施6.1 通信与信息保障6.2 救援装备保障6.3 应急队伍保障
2、6.4 资金保障6.5 物资保障6.6 交通运输保障6.7 治安维护6.8 安置保障6.9 宣传、培训和演习6.10 监督检查7 附则7.1 预案管理与更新7.2 备案7.3 预案实施的监督检查7.4 奖励与责任追究7.5 预案实施时间附件 1 生产安全事故预警、响应、事故等级分级标准附件 2 贵港市政府有关单位应急通讯录附件 3 贵港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状态下组织机构图附件 4 应急专家名单(贵港市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名单)附件 5 事故报告样表附件 6 贵港市安全生产事故基本响应图1 总则1.1 编制目的规范全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程序,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性事故
3、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国办发2013 101 号)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 302 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 493 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17号)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故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国办函 200439 号)国
4、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贵港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3 分类分级本预案所称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贵港市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生产安全的事件。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 )级和一般(IV) 级。生产安全事故预警、响应、事故等级具体分级标准详见附件1。轻伤、重伤的判断标准按伤亡事故损失工作日( GB15 499-199
5、5)执行。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贵港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1.5 工作原则1.5.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1.5.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市安委会组织协调下,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1.5.3 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部门要与地方人民政府密切
6、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1.5.4 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1.5.5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 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 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提高应急救援的专业化水平。1.6 贵港市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分析目前,贵港市辖区内共有 9050 多家工矿商贸企业。其中矿山企业 139 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24
7、 家、经营单位 248 家(主要是油库、加油站、农药店)、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11 家等。以商贸和服务性行业企业居多;在商场、宾馆、公园、娱乐等经营场所和公共场所、生产作业场所以及企事业、机关单位和使用有电梯、锅炉、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因此,辖区可能发生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工商企业、道路交通、农机、水上交通、特种设备、建筑施工、民爆、环保、供电、供水等生产安全事故。1.7 应急预案体系贵港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主要包括:(1)贵港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贵港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并与其相衔接,是为应对生产安全事故而特别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2)贵港市相关部门和
8、单位编制的专项预案。由各负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职责的牵头单位负责编制,并与本预案相衔接。其中贵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编制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事故应急预案。(3)贵港市辖区的各县级人民政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各类配套的专项应急预案,所编制的预案与本预案及配套的专项预案相衔接。(4)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1 7 号)、 生产经营单 位安全生产 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 296392013)编制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贵港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2 组织体系2.1 常态下的应
9、急组织机构2.1.1 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委员会下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委(以下简称应急委)。应急委主任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安全监管局局长、市公安局分管安全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市政府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贵港市政府有关单位应急通讯录详见附件 2。市应急委的工作职责主要是:(1)领导辖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和实施市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规划,批准年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3)决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的重大事项和应急救
10、援行动的重大决策;(4)批准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5)审定生产安全应急救援相关工作经费;(6) 审定和批准贵港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各类专项应急预案。2.1.2 市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市应急委下设立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全生产应急办),安全生产应急办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局)。安全生产应急办主任由市安全监管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主要由市安全监管局的人员组成。如有需要,由安全监管局提出申请,经市应急委批准,可从其他相关部门抽调人员。安全生产应急办工作职责:(1)在应急委的领导下承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日常管理工作,
11、不定期向市应急委汇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情况;(2)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工作方面的指示精神,定期组织召开应急工作会议,收集我市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工作措施意见;(3)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指导有关部门落实应急委的相关工作部署;(4)组织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负责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专家组的组建和管理工作,负责市各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队伍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应急救援相关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汇总市应急保障的相关信息并及时更新;(5)负责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组织实施市安全生产应急能力的评估工作;(6)具体策划和实施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和评估考核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