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部甘肃省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甘肃省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公路建设市场及工程质量管理,进一步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维护公路建设市场秩序,规范公路建设市场行为,强化建设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发展和完善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公路建设市场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公路建设市场准入规定、公路建设四项制度实施办法、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公路建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在甘肃省境内进行公路建设活动的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提供相关服务的.中介机构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的供货单位,均须遵守本细则。招投标工作应在甘肃省交通厅有形建筑市场内进行。 第三条 甘肃省交通厅主管全省的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工作。各地(州、市)、县应维护公路建设市场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 第二章 前期工作管理 第四条 甘肃省公路建设咨询、勘察设计市场由省交通厅实行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