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持续发力加强对“三个规定”落实情况监督 检察院纪持续发力加强对三个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以来,为有效排除司法干预,中办、中政委和两高三部先后出台三个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省检察院出台了关于落实三个规定的检查监督办法。驻州检察院组持续发力加强对三个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助力检察机关公正司法、维护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为准确掌握州院业务部门在司法办案活动中执行三个规定的情况,州纪委派驻州院纪检监察组、检务督察部于 2021 年对 2021 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办结的案件进行了抽查,共抽取了 87 件案件;其中审查逮捕案件 28 件,一审公诉案件 41 件,二审上诉案 4 件,不起诉案件 1 件,对民事、行政生效监督案件2 件,民行请示案件 2 件,对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的监督 1 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 1 件,备案案件审查案件 1 件,控告、举报和申诉案件 1 件,刑事申诉案件 5 件。 抽取原则为办案部门全覆盖,办案检察官全覆盖,案件类型全覆盖;即州院每个办案部门至少抽取 1 件,每个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