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4版新安全生产法解读版新安全生产法解读新修订 安全生产法 的主要内容和亮点新修订的 安全生产法 从加强预防、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完善监管、加大违法惩处力度等方面做了修改,涉及修改的条款达70 多条,提出了很多新思想、新举措、新亮点,是一部要求严格、内容全面、操作性强的安全生产基础法律。一、 安全生产法 的修订概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的决定 共计 52 条,对原 安全生产法 60% 以上的条款进行了修订,将法律条文总数增加至 114 条,其中: ( 1)新增条文 16 条,占总数的 14%。 ( 2)在原条文基础上进行较多增删改动
2、的 32 条,占总数的 28%。 ( 3)进行局部字词改动的 27 条,占总数的 24%。 ( 4)保留原条文没做任何修改的 39 条,占总数的 34%。这次修改主要集中在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完善监管、加大违法惩处力度等内容,而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等则基本没有变化。二、新修订 安全生产法 的主要内容 新修订 安全生产法 明确要求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方安全生产职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职工参与是基础,政府监管是关键,行业自律是发展方向,社会监督是实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目标的保障。此外
3、,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以及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等安全生产专业机构也是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力量。 新修订 安全生产法 除去总则中立法目的、原则、方针、政策以及附则中补充说明的内容外,主要从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以及专业机构服务等六个方面做出规定和要求。1关于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 ”的规定 在国家体制改革、政府转变职能、转变经营方式和调整产业结构过程中,扩大了生产经营单位经营自主权,根据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的原则,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主体地位也相应确立,主体责任更加明确。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其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满足
4、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为从业人员提供安全生产保障。 新修订 安全生产法 中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 ”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 1)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包括: 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相关规定。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 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相关规定。 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 “三同时 ”的相关规定。 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配备安全设备的相关规定。 危险物品、重大危险源以及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相关规定。 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的规定。 建立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救援预案的相关规定。 以上内容主要涉及第 4、第 17、第 19 21、第 25 42、第 44 48、第 63、第 78 79 条以及与其对应的法律责任(第 94 103、第 105、第 108 109、第 111 条)。 ( 2)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以及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主要包括: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相关规定。 安全生产权利保障的相关规定。 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要求及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相关规定。 安全检查及处理的相关规定。 以上内容主要涉及第 5、第 18、第 22 24、第 43、第 80 条以及与其对应的法律责任(第 90 93、第 106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