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方案 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安排部署,改善全省大气环境质量,推进.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巩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成果,落实建筑施工各项环保措施,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格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28 号)和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办督函2021169 号)的要求,加大房屋市政工程扬尘治理力度,为实现全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作出贡献。 二、严格责任落实 (一)进一步强化建设单位的主要责任。建设单位要对房屋市政工程扬尘治理负总责,应当将施工扬尘治理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并及时足额支付。 (二)进一步强化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并严格实施。在建筑工地公示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等信息,并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送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