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 可 说 明编号:CNAS-EL-XX:2013 第 1 页 共 9 页发布日期: 年 月 日 实施日期: 年 月 日信息技术设备和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检测领域认可能力范围表述说明1 目的和适用范围为提高信息技术设备和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检测领域实验室项目申请、现场评审的一致性和有效性,进一步规范该领域检测能力表述,促进CNAS 认可结果更好地为相关方所理解和接受,CNAS 根据 CNAS-R01: 2010 认可标识和认可状态声明管理规则和 CNAS-RL01:2011实验室认可规则制定本文本,对信息技术设备和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检测领域认可能力范围表述给予说明。本文件适用于检
2、测和校准实验室对信息技术设备和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领域检测项目申请、现场评审,以及实验室认可证书(附件)的能力范围表述。2 能力范围表述要求2.1 检测对象通常情况应依据实验室的实际检测范围表述为 “信息技术设备”和“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 。如实验室的检测范围为单一产品,可表述具体的名称如“微型计算机” 、 “电源适配器”等等。2.2 项目/参数2.2.1 当检测对象为某种单一产品时,若检测标准与该产品相对应,可采用全部参数或部分参数的表述方式。2.2.2 信息技术设备和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检测领域的项目/ 参数可归纳为“安全性能” 、 “电磁兼容性能” 、 “能效”及其他参数。
3、注:其他参数应填写实际检测项目,在上述性能参数之后逐一列出。2.3 领域代码认 可 说 明编号:CNAS-EL-XX:2013 第 2 页 共 9 页发布日期: 年 月 日 实施日期: 年 月 日领域代码应按照 CNAS-AL06实验室认可领域分类进行填写。2.4 检测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含年号)2.4.1 检测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含年号)填写应包含标准编号、版本号、修正案及年号、标准名称等完整信息,并按照标准编号、版本号、修正案及年号、标准名称依次排列。2.4.2 对同一个项目/参数,可依据多个检测标准,标准顺利宜按照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欧洲标准、美国标准等依次排列。2.4.3 如两
4、个或多个标准为等同采用关系,应将其置于同一单元格中。2.4.4 如两个或多个标准为修改采用关系,可根据差异内容情况置于同一单元格或不同单元格中。2.4.5 如某些技术法规引用检测方法标准时,应当把技术法规和相应的检测标准置于同一单元格中。2.4.6 如检测依据为实验室自制或非标准方法,表述应当包括该方法的编号及完整名称,并应在说明栏注明该方法为实验室自制方法或非标准方法。2.4.7 如检测标准(方法)与检测对象不对应,应按照实验室自制或非标准方法进行表述,并在限制范围中对检测标准(方法)的使用范围和对象进行限定。2.5 限制范围2.5.1 可用“只测”或“不测”对部分项目以及对检测量程和/ 或
5、检测方法等方面进行限制。2.5.2 当使用“不测”时,对于检测标准(方法)的全部检测项目,应确保除“不测”的内容,实验室具备其余全部检测能力。2.5.3 应注明限制的具体项目及检测范围,如需对某些检测标准(方法)的部分条款进行限制,应注明被限制条款的条款号及具体名称,不宜只对条款号进行限制。2.5.4 如需对检测标准(方法)的某些条款下的内容进行限制,限制范围表述应包含该条款号、具体项目和受限内容。认 可 说 明编号:CNAS-EL-XX:2013 第 3 页 共 9 页发布日期: 年 月 日 实施日期: 年 月 日2.6 说明应视具体情况注明移动设备、租用设备、扩项、变更、非标准方法、特定客
6、户等信息。3 信息技术设备和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检测领域认可能力范围表述示例具体见附录 A。认 可 说 明编号:CNAS-EL-XX:2013 第 4 页 共 9 页发布日期: 年 月 日 实施日期: 年 月 日附录 A信息技术设备和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检测领域认可能力范围表述示例项目/参数序号检测 对象 序号 名称领域 代码检测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含年号)限制 范围说明5 标志和说明书5.1 标志和电源额定值要求5.2 端子要求5.3 维修文件和电原理图要求15.4 说明书要求6 辐射6.1 电离辐射26.2 激光辐射7 正常条件下的发热7.1 一般要求37.2 绝缘材料的耐热8
7、 防触电的结构要求8.1 清漆,有溶剂漆,普通纸等材料是否被使用8.2 手动调节电压选择器或更换熔断器等,无触电危险8.3 吸湿性材料不作为危险带电件的绝缘8.4 手动移开保护盖后,无触电危险8.5 I 类绝缘设备防触电保护的结构要求8.6 II 类绝缘设备防触电保护的结构要求8.8 基本绝缘、附加绝缘以及加强绝缘薄层绝缘要求1 音频、视频产品48.9 内部危险带电导0508 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 安全要求GB8898-2011IEC 60065:2001 A1:2005EN 60065:2002 A1:2006AS/NZS 60065: 2003认 可 说 明编号:CNAS-EL-XX:
8、2013 第 5 页 共 9 页发布日期: 年 月 日 实施日期: 年 月 日序号检测 对象项目/参数 领域 代码检测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含年号)限制 范围说明序号 名称体与可触及件之间有足够绝缘8.10 连接到电网电源的导体与可触及件间用双重绝缘8.11 导线的脱落是否会影响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8.13 窗口、透镜、信号灯罩等的防护盖足够牢固8.14 防护盖足够牢固8.15 发热件或锐边对内部导线绝缘无损伤8.16 通用电源设备不加修改不能代替专用电源设备8.17 无需附加隔层绝缘的绝缘绕组线的要求818 用绝缘绕组线且无需附加隔层绝缘的绕组组件的耐久性试验8.19 从电网电源断开的要求8
9、.20 电源开关不得安装在电源软电缆或软线上8.21 跨接在开关触点间隙上阻容元件8.22 不可分离的薄层材料9 正常工作条件下的触电危险59.1 电击危险的外部试验认 可 说 明编号:CNAS-EL-XX:2013 第 6 页 共 9 页发布日期: 年 月 日 实施日期: 年 月 日序号检测 对象项目/参数 领域 代码检测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含年号)限制 范围说明序号 名称9.2 手动移去保护盖后,无触电危险10 绝缘要求有线网络天线同轴插座的隔离要求10.1 电涌试验10.2 湿热处理610.3 绝缘电阻和抗电强度11 故障条件11.1 故障条件下无触电危险711.2 故障条件下的发热
10、12 机械强度12.1 撞击试验、振动试验、冲击试验、冲击锤试验和钢球冲击试验122 旋钮、按钮、键钮和操作杆的固定123 带危险带电件的遥控装置124 抽屉125 天线同轴插座应承受机械应力812.6 伸缩或拉杆天线的结构13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13.1 一般要求13.2 工作电压的确定13.3 电气间隙13.4 爬电距离13.5 印制板13.6 有接缝的绝缘913.7 封装的和密封的元器件认 可 说 明编号:CNAS-EL-XX:2013 第 7 页 共 9 页发布日期: 年 月 日 实施日期: 年 月 日序号检测 对象项目/参数 领域 代码检测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含年号)限制 范围说
11、明序号 名称13.8 用绝缘化合物填充的部件14 元器件14.1 电阻器14.2 电容器和阻容单元14.3 变压器14.4 高压元件和组件14.5 保护装置14.6 开关14.7 安全联锁装置14.8 电压设定装置14.9 电动机14.10 电池14.11 光电耦合器1014.12 浪涌抑制型压敏电阻器15 端子15.1 插头和插座15.2 保护接地措施15.3 外接软线端子和与电网电源永久连接的端子1115.4 直插式装置的要求16 外接软线16.1 带护套电源软线和 I 类设备的不可拆卸软线16.2 电源软线导体截面积适宜于设备的额定消耗电流1216.3 不符合 16.1 用来作为设备和与
12、之联用的其它设备之间连接的危险带电导线的软线,有足够抗电强度;不符合 16.1 的认 可 说 明编号:CNAS-EL-XX:2013 第 8 页 共 9 页发布日期: 年 月 日 实施日期: 年 月 日序号检测 对象项目/参数 领域 代码检测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含年号)限制 范围说明序号 名称危险带电导线的软线,耐受弯曲和机械应力试验16.4 设备间的连接软线,有足够的截面积16.5 外接软线的防应力装置16.6 外接软线进线孔,装配或移动期间不会损伤软线16.7 可移动式乐器设备及其附属放大器17 电气连接和机械固定17.1 多规格螺钉的力矩试验172 正确导入非金属材料的阴螺纹中17.
13、3 固定盖的螺钉17.4 载流0.2A 的导电零部件,不松动17.5 载流0.2A 的电气连接,不通过绝缘材料(除陶瓷外)传递接触压力17.6 载流0.2A 的电源软线的绞合导线与螺纹端子连接时,不用锡铅焊料紧固17.7 盖板固定装置的锁定和松开位置明确,螺钉有足够的强度17.8 可拆卸的腿或支架与设备一起交付1317.9 影响安全的内部可插连接件不会发生意外松动认 可 说 明编号:CNAS-EL-XX:2013 第 9 页 共 9 页发布日期: 年 月 日 实施日期: 年 月 日序号检测 对象项目/参数 领域 代码检测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含年号)限制 范围说明序号 名称18 显像管的机械强度和防爆炸影响18.1 显像管的机械强度和防爆炸1418.2 自身不防爆的显像管19 稳定性和机械危险19.1 与水平面成10倾斜的平面19.2 施加 100N 垂直向下的力19.3100N,或 13%的设备重量,取其中较小值的力水平施加到最不稳定的点19.4 边沿和拐角平滑1519.5 表面积超过0.1m2 或最大尺寸超过 450mm 的玻璃,通过 19.5.1 条的试验19.6 墙壁或天花板上安装的设备20 防火20.1 电气元器件和机械零件1620.2 防火防护外壳注:本表格仅作为表述方法格式示例,供相关人员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