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悦城一、二期临时施工用电工程施工合同-最终版-713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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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博悦城(一、二期) ”临时施工用电工程施工合同书甲方: 昆明方源博泰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 云南恒通恒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2016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 第 2 页 共 11 页“博悦城(一、二期) ” 临时施工用电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甲方): 昆明方源博泰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办公地址(通信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南亚风情第壹城 B 座 3 楼电话: 0871-65650659传真: 0871-65650659邮政编码: 650000承包人(乙方):云南恒通恒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钟兢办公地址(通信地址):昆明市人民西路 192 号附 5 号电话:08

2、71-68233611传真:0871-68171363邮政编码:650031甲乙双方按照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期双方共同遵照执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博悦城(一、二期) ” 临时施工用电工程(以下简称“工程” )2、工程地点:昆明市西山区人民西路 191 号3、工程内容及范围(本项目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报件、供电局关系协调、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为完成施工图中(经甲方确认及供电相关部门审批通过的)及其它本完成本工程的其它所有工程内容及相关措施,包

3、括但不限于:(1)电气部分:电缆顶管(若有时) 、电力电缆护套管、环网柜、户外型箱式变压器及相关附件安装、电缆敷设、相关配套设施制安,接地装置制安及电气设备系统调试等;(2)土建部分:高压环网柜基础、箱变基础、电缆检查井、电缆裕度、管沟土石方开挖及回填、道路开挖及恢复(若有时) 、对原有建筑的破除及恢复(若有时) ;(3)市政绿化开挖及恢复(若有时)等;第 3 页 共 11 页(4)为达到博悦城一、二期项目临时施工用电接入而发生的其它相关工程内容;(5)负责办理临时施工用电的各项相关手续及验收投产手续、中间检查、供电局验收及正式挂表通电的协调和关系维护工作等。(6)负责与供电局协调红线外高压电

4、缆敷设所需路径、位置的所有工作,确保工程用电按时完成。(7)施工图上与变配电系统验收相关的其他必须完成的工作;乙方交付合格工程所需办理的其它事务。二、合同工期1、本工程总工期为 40 个日历天 ,从甲方下发的“开工令”时间起至通过供电局验收并正式挂表通电之日止(包含施工图设计时间) ;设备进场当日由甲方、乙方对照设备清单完成对设备进行验收的工作,乙方需在设备进场前 2 天通知甲方。2、乙方须于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获取供电局的供电通知书并提供给甲方,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须完成的施工图设计内容和提交时间:须于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向甲方提交通过供电局审核批复的设计施工图,否则须承担违约责

5、任。三、合同价款1、本工程合同固定包干总价为 ¥147.56 万元 (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柒万伍仟陆佰元 ) 。2、本工程固定包干总价为交钥匙工程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供电申请手续、供电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供电局审核及批复、工程设备和材料的采购、运输、卸货、施工及安装、试验、调试、人员培训、负责完成供电局验收及正式挂表通电、税金及正 式 挂 表 通 电 之 日起 计 壹 年内的免费维保等,无论政策性文件、市场波动影响, 双方结算时不做调整,但甲方发出的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如箱变数量及与其有关的工程数量增减)除外。四、承包及结算方式1、本工程实行合同总价包干的工程承包和结算方式。五、付款方式1、

6、本工程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及供电局验收合格后,竣工工程向甲方移交,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结算资料,甲方审核完毕,经双方确认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工程款付至经审定的工程结算造价的 95%;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结算价款 100%增第 4 页 共 11 页值税发票。2、留置工程结算价款的 5% 作为质保金,在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完毕保修责任的前提下,保修期满经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书面确认后 10 个工作日内,依据本合同约定扣除乙方违约金、保修费用等款项(如有)后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质保期限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 壹 年止。3、对乙方应支付的各种违约金、赔偿金及合同规定应扣款项,

7、甲方有权在支付工程款时或其他应付款项中扣除。4、乙方在收取款项前 5 个工作日内需向甲方提供请款报告及正式税务发票(增值税发票) ,否则甲方付款时间相应顺延且无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六、双方责任甲方责任:1、如期向乙方提交本合同规定的有关建设文件资料,并对所提交资料的准确性负责。2、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无法支付的情形除外。3、甲方指定 为代表, 电话 代表甲方履行本协议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本工程中甲方的所有文件必须经甲方工地代表(或授权人)签署后方为有效。但其中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补充、解除、工程变更以及签证、与工程结算造价增减有关的文件,需由甲方公司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公

8、司公章方能生效。4、负责清除施工现场影响施工的障碍物。乙方施工队伍进场前 3 天,应做好三通一平工作,双方验收认可。5、 施工中若发生甲方要求的方案重大调整及变更的,变更所产生的费用经甲方审核确认后由甲方承担。但因乙方原因导致变更的,工程变更费用由乙方承担。6、在乙方合理全面履行合同的情况下,甲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项,如因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项,直接造成乙方无法按期施工的,则工期顺延。7、协调解决设备、材料推放场所,乙方责任:1、负责按照供电方案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取得供电局的审核及正式批复。2、按施工图设计及甲方要求组织好文明施工,认真制订并执行合理的技术、安全、组织措施。3、严格按

9、国家相关设计要求、质量标准、技术规范施工,质量通过供电局验收合格,第 5 页 共 11 页并且负责办理有关手续直至正式通电及满足甲方要求。4、乙方对施工安全承担责任,乙方及施工人员遵守施工现场一切规章制度及安全措施,加强现场管理,保证施工期间的安全防护工作,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期间内如因乙方原因(包含但不限于管理不当及过失等原因)引起甲方、乙方或任意第三人的财产损毁、人身伤亡等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负责承担事故所有赔偿责任、行政处罚和因此造成给甲方或第三方的任何经济损失。5、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并接受甲方现场代表和供电局相关部门对施工质量的监督及检查验收,保证工程、设备

10、、安装质量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要求。由于施工不当等原因造成返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所有赔偿责任。6、工程竣工后按要求及时提交竣工报告和完整的竣工资料 四 套。7、负责电气安装工程的试运行。8、产品质量和施工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验收规范。8、严格按工程进度计划的要求,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9、合同签订时乙方需提供项目部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名单,经甲方确定后不再做调整,施工管理人员名单经确定后需由乙方加盖公章,作为本合同附件。10、负责本合同工程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验收等。11、负责完成供电局的相关验收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12、在质保期内,乙方应严

11、格执行维护操作管理规程,若出现质量事故,概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若因此承担任何的责任均有权向乙方追偿。13、由于乙方责任致使工程最终不能竣工验收及正常运行使用,概由乙方负责该工程全额修复并承担合同违约责任、赔偿甲方所有经济损失及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14、乙方已对现场条件清楚,对工程施工、设备运输和安装条件清楚,现场条件满足乙方施工及运输和安装的要求。在开工前,乙方负责派员前往现场进行土建勘测,确认工地施工条件。15、乙方负责设备、材料的长途、短途运输、装卸、仓储和安装、试验,直至验收完毕的全过程管理,保证设备、材料的安全。设备进场前及施工、安装过程如有损坏或丢失等一切风险,全部由乙方承担。16、

12、乙方自行负责为乙方现场施工人员购买劳动保险和人身保险。第 6 页 共 11 页17、乙方承诺:施工时主动与总包方及其他分包方沟通和配合,友好、高效解决施工中遇到的各种施工问题,对施工现场成品和半成品进行有效保护、防护。18、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 相关规定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执行,接受甲方关于工期、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的管理,参加甲方组织的现场协调会。19、乙方指定 龚建钊 为项目经理,电话: 15198929130 代表乙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乙方项目部公章后递交甲方,但其中对本协议的任何修订、工程决算款的

13、审定等重要文件,需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的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20、在设备、材料进场及临时用电工程经供电局验收,工程未移交甲方前,乙方负责防水、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七、质量保证及工程服务1、质保范围:合同范围(含有效设计变更) 。2、质保期:自本工程供电局验收合格正式挂表通电之日起计 壹 年内。乙方提供免费维护、保养及保修服务。 3、保修期内免费维修,乙方接到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的通知必须安排具备设备专业维护技能的人员在 4 小时内到达现场,小问题须在 8 小时内维修解决,重大问题须在 24 小时内维修解决,保证在最快时间内恢复供电。质保期满后乙方提供质量终身跟踪服务,合理收取人工

14、和材料费。乙方人员在对甲方设备进行维护、维修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事帮,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4、乙方负责为甲方免费培训操作人员,并提供操作规程和工艺流程。八、违约责任1、乙方所交付工程质量未通过验收或因乙方原因未能挂表通电的,乙方须按期整改直到通过验收或挂表通电。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经济损失。2、非不可抗力原因,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第二条约定的时间完成各项工作,则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且支付违约金,具体的计付方法为:每延误一天,承担¥5000.00元违约金,累计计算,延误超过 15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该工

15、程验收交付后,在保修期内,乙方严格按投标书和合同约定的所有条款进行售第 7 页 共 11 页后服务工作。因乙方未按照第七条约定进行提供维修服务所致甲方损失,甲方另聘其它单位进行维修,所发生的所用费用由乙方承担。上述损失以及维修费用甲方有权在质保金中直接扣除,质保金不足以支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4、乙方在施工操作中,严把安全关,由于乙方实施的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安全、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全部赔偿责任。5、乙方必须保证工程所用的所有产品和设备均为合格产品且符合供电局入网备案要求,若乙方产品质量不合格或供电局不予认可的,乙方应按甲方通知时间更换合格产品,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16、。若乙方所供应的产品、设备品牌、规格以及产地、质量等证明文件与本合同附件约定的不一致,除非质量合格且甲方认可该产品设备价格,否则视为产品、设备质量不合格,乙方除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更换外,同时供货期不予顺延。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更换合格产品、设备的,属于重大违约行为,乙方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就甲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6、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因乙方自身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经济损失。7、因甲方原因,甲方未支付工程款的,则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且支付违约金,具体的计付方法为:每延误一天,承担

17、¥5000.00 元违约金,累计计算,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无法支付的情形除外。8、若乙方获取的供电通知书与投标供电方案有重大差异的,合同包干总价不作调整,工期不顺延,且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九、司法管辖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和纠纷,由当事人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十、不可抗力1、本条款所定义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对于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市场环境发生的任何变化、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及安排不周等情形,无论严重程度如何,均不理解为不可抗力;但此种情形造成双方权利义务明

18、显不平等的,双方可通过协商协调,但协商未果的仍按本合同执行。第 8 页 共 11 页2、当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本合同的责任时,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暂停合同或双方协商将履行合同的时间予以顺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但合同价格不因此而改变。3、不可抗力发生后,受影响方应立即将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十天内出具事故发生地区的有关证明并取得另一方认可。上述情况发生后,双方应努力采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十一、其他事项1、本合同条款如有更改,甲乙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任何修改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署并盖章。2、

19、本合同文本自甲、乙双方盖章时起生效,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否则将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本合同文本一式 陆 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共同协商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乙方此前向甲方提交的投标书和相关承诺,作为本合同有效附件,与本合同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附件一 主要材料设备表附件二 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以下无正文】甲方:(签章)昆明方源博泰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签章)云南恒通恒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西区滇池路南亚风情第壹城 B 座 3 楼 地址:昆明市人民西路 192 号附 5 号法定代

20、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钟兢经办人: 经办人:联系电话:0871-65650659 联系电话:0871-68233611第 9 页 共 11 页日 期:2016 年 月 日 日 期:2016 年 月 日附件一 主要材料设备表工程名称:“博悦城(一、二期)”临时施工用电工程序号 材料名称 厂家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1 10kV 箱变云南江变电力电器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ZGSII-Z-630/10台 42 10kV 户外开关站云南江变电力电器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五分路 台 13 10kV 电缆 昆缆ZG-YJV22-8.7/10kV-370米 15054 10kV 电缆 昆缆ZG-

21、YJV22-8.7/10kV-3150米 1845 10kV 电缆头 广州高力 370 套 66 10kV 电缆头 广州高力 3185 套 27 10kV 肘型头 广州高力 185 套 18 10kV 肘型避雷器 广州高力 套 19 电流互感器北京瑞奇恩互感器设备有限公司 600/5只 210 零序电流互感器北京瑞奇恩互感器设备有限公司 100/5只 111 电力电缆管 110 米 352012 电力电缆管 167 米 300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第 10 页 共 11 页日 期:2016 年 月 日 附件二 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项目名称:“博悦城(一、二期)”临时

22、施工用电工程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本岗工龄 岗位证书号码 备注龚建钊 男 27 项目负责人 5 T532527198806151414黄友仑 男 32 施工员 7 163008010214高永建 男 29 施工员 9 163007006797李军聪 男 33 施工员 10 163008008965吴仕彪 男 41 施工员 8 163008010215张 硕 男 26 施工员 6 163009010577赵增张 男 43 施工员 7 163007006681赵昆阳 男 25 施工员 5 163011016699郭继红 男 36 施工员 5 163011016887李涛 男 26 施工员 5 563012-100136孙李林 男 26 施工员 6 163011017753代兴召 男 41 施工员 7 163011016700杨范武 男 28 施工员 6 563011200104倪永祥 男 28 施工员 7 563011200103朱少明 男 44 施工员 8 563012300161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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