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 标 委 托 协 议委托编号:122031014141项目编号:122031014141项目名称:白云区石井街市政管理所燃油式巡逻车(汽油)2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道办事处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广东国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着友好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白云区石井街市政管理所燃油式巡逻车(汽油)采购项目”招标委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 总则1 双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条例和法规。2 双方在本协议规定的范围之内,办理招标事宜。3 双方应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齐心协力,努力做好项目采购的招
2、标工作。二、 委托代理的范围、方式及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作为 “白云区石井街市政管理所燃油式巡逻车(汽油)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该项目的资金性质 25 万元,乙方同意接受这一委托。 三、 甲、乙双方的权责和义务(一) 甲乙双方共同的权利和义务廉洁自律,保守秘密,双方均不得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材料;应按照规定严格做好标底保密;不得与投标人串通。应采取措施防止投标人以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中标,干扰破坏招投标、评标和定标工作。(二)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负责向乙方提供委托招标项目的背景情况,并根据项目进度情况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具体的招标任务、计划。2. 负责组织编写采购文件的技术部分。3
3、. 负责确认招标文件。4. 负责协助乙方答复或澄清投标商就采购文件技术部分提出的问题。5. 需要时,与乙方共同组织召开标前会,并负责解答投标商提出的技术问题。6. 在向主管部门报告评标结果时,如需要,向主管部门汇报评标的技术情况,解答技术方面的问题。7.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向中标人收取本委托协议第四条所规定的中标服务费。(三) 乙方的权责和义务1 组织本项目的招标工作,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32 负责编写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协助甲方编写技术标书;负责商务和技术标书的汇稿并经甲方会审同意按规定报送主管部门备案(审批) 。3 负责印刷招标文件,发售招标文件。4 负责答复投标商就招标文件商务部分所提出
4、的问题;需要时,负责向所有投标商发送标书修改通知。5 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看现场并答疑。6 负责接受投标商的投标及其投标保证金,组织并主持开标;开标后,负责将开标记录发送给甲方。7 组织评标;需要时,负责澄清评标过程中所发现的投标文件中的商务问题。如有必要,负责邀请有关投标商前来进行当面澄清。8 负责编制评标报告;向有关主管部门汇报评标结果,并负责解答商务方面的问题。9 负责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10 负责向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函。11 负责保存招标过程中的所有文件,直到招标完毕,并向甲方移交有关文件。12 办理其他应由乙方负责的事宜。13 有关招标过程中的信息发布及对外解答统一由乙方按
5、规定依法对外发布,如有问题,乙方与甲方协商后统一由乙方对外解答。四、 代理费用1.乙方承担组织项目招标采购活动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编制、印刷和装订费、刊登招标公告的费用、开评标场地费、评标期间专家费用等,甲方不需支付任何费用) 。2.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原件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人民币壹万元整。五、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委托协议所规定的职责。对执行本委托协议中所发生的问题,任何一方均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及时协商解决。由于任何一方违约而造成本委托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由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六、 其他1 在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
6、方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本协议。2 对本协议进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需经双方代表协商一致同意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将成为本协议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 在本委托协议执行期内,如遇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或法令与本委托协议相矛盾时,以国家的法律规定为准。4 双方有义务对本次招标项目及本协议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一方同意不4得向第三方透露。5 本协议一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执 两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合同章开始生效。甲方: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道办事处 乙方:广东国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签
7、订日期: 签订日期:2017 年 6 月 9 日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天河区珠江新城华穗路 406号之二保利克洛维(中景大厦)A 座 15 楼 1510 室联系人: 联 系 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20-836428205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534 号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费率中标金额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100 万元以下 1.5% 1.5% 1.0%100500 万元 1.1% 0.8% 0.7%5001000 万元 0.8% 0.45% 0.55%10005000 万元 0.5% 0.25% 0.35%
8、5000 万元1 亿元 0.25% 0.1% 0.2%15 亿元 0.05% 0.05% 0.05%510 亿元 0.035% 0.035% 0.035%1050 亿元 0.008% 0.008% 0.008%50100 亿元 0.006% 0.006% 0.006%100 亿以上 0.004% 0.004% 0.004%注:1、采购代理机构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2、本次采购为服务招标,中标服务费按服务招标计费标准收费。例: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1.5%1.5 万元(500100)万元0.8%3.2 万元(1000500)万元0.45%2.25 万元(50001000)万元0.25%10 万元(60005000)万元0.1%1 万元合计收费=1.5+3.22.2510117.9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