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捕、收购、出售、邮寄、加工、利用自治区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他产品审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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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行政许可:13 猎捕、收购、出售、邮寄、加工、利用自治区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他产品审批1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2 基本编码3 实施编码主项名称 猎捕、收购、出售、邮寄、加工、利用自治区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他产品审批4 事项名称子项名称5 实施主体 大化瑶族自治县林业局6 实施主体 性质 法定机关7 承办机构 大化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林业窗口8 联办机构 无9 办理地点 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红河北路 167 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林业局窗口10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咨询电话 0778582371011 咨询及监督电话监督电话 07785

2、81229112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2 年 2 月 12 日国务院批准,1992 年 3 月 1 日林业部令第 29 号发布,2016 年 2 月 6 日国务院令第 666 号修改)第十五条第二款 狩猎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印制,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核发。2.广西壮族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规定经 1994 年 7 月 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 10 次会议通过;根据 2012 年 3 月 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 27 次会议通过的广西壮族自治区

3、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反不正当竞争条例2等十九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 4 次修正。规定共 31 条,自 1994 年7 月 29 日起施行。第九条、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猎捕、收购、出售、邮寄、加工、利用自治区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按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规定办理。第十一条、运输、携带、邮寄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运输证;出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外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出具运输证。铁路、公路、民航、航运、邮政等部门凭运输证给予办理承运、承邮手续。 13 实

4、施对象 申请猎捕、收购、出售、邮寄、加工、利用自治区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他产品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个人。14 行使层级 市、县两级共同管理15 权限划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规定经 1994 年 7 月 29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 10 次会议通过;根据 2012 年 3 月 23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 27 次会议通过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等十九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 4 次修正。规定共 31 条,自 1994 年 7 月 29日起施行。第十条 经营利用自治区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

5、品,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经营利用非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由市、县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核发办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第十一条、运输、携带、邮寄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运输证;出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外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出具运输证。16 行使内容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猎捕、收购、出售、邮寄、加工、利用自治区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他产品审批”17 通办范

6、围 无。法定办结时限 20 个工作日。18 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 10 个工作日19 实施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五章第二十五条、 广西壮族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规定等规定:1.有适宜的猎捕、收购、出售、邮寄、加工、利用自治区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他产品场地和笼舍、设备;32.有猎捕、收购、出售、邮寄、加工、利用自治区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他产品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资金信用能力和技术资格;3.所猎捕、收购、出售、邮寄、加工、利用自治区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他产品来源合法;4.有相应防止野生动物逃逸、伤人以及隔离、消毒、疫病防控等安全保障设施条件。20 申请材料根

7、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五章第二十五条、 广西壮族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规定等规定:1.申请个人或单位向所在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书面申请报告及个人或者单位证明材料;2.适宜的场地和笼舍、设备证明材料;3. 所猎捕、收购、出售、邮寄、加工、利用自治区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他产品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资金信用证明和技术人员资格证明材料;4.来源合法证明材料;5.防止野生动物逃逸、伤人以及隔离、消毒、疫病防控等安全保障措施及设施明材料。(申请材料目录、申请书示范文本详见附件 2、3)环节名称 无21特殊环节( 含 中 介 服务 ) 办结时限 无22 审查方式 及标准一、书面审

8、查标准如下:(一)申请书(表)的审查标准1.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2.申请表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晰。纸张规格为 A4 纸。3.相关申请表格应由申请相对人、申请单位填写并本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二)证明文件等复印件的审查标准1.其他各项提交的材料应使用 A4 型纸打印、复印。2.“证明文件” 、 “身份证复印件”等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受理人员应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3.申请个人或单位提供的材料应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二、专家评审标准如下:对实施猎捕、收购、出售、邮寄、加工、利用自治区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

9、其他产品的方案进行审查,重点审查申请猎捕、收购、出售、邮寄、加工、利用自治区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他产品的野生动物种类资源数量,生存和保护现状,采取的猎捕、收购、出售、邮寄、加工、利用自治区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他产品方式是否适宜,猎捕、收购、4出售、邮寄、加工、利用自治区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他产品活动对动物野外种群及其栖息地影响程度等。23 办理流程 详见附件 1。24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是否收费 不收费。收费标准 无。25 收费标准及其依据收费依据 无。26 结果名称 行政许可文书27 结果样本 详见附件 4。28 办件类型 承诺件。29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30 预约办理 不

10、可预约。31 网上支付 无32 物流快递 自取。33 运行系统 自治区政务服务通用软件系统。1、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包括哪些? 答:陆生野生动物,是指受国家和自治区保护的珍贵、濒危、有益的和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所称野生动物产品,是指陆生野生动物的任何部分及其衍生物。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是指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的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的陆生野生动物。34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 2、猎捕、收购、出售、邮寄、加工、利用自治区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他产品审批有数量限制吗?办理难度大吗?答:无数量限制,只要你按照实施的条件和申请材料的要求材料就可以了。35 责任事项1.受理

11、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审核材料, (主要包括猎捕、收购、出售、邮寄、加工、利用自治区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他产品方案、申请猎捕、收购、出售、邮寄、加工、利用自治区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他产品的野生动物种类资源现状及其对环境、社会的影响调查材料) 。3.决定责任:作出决定(不予行政许可的应当告知理由) ;按时办结;4.送达责任:制作送达猎捕、收购、出售、邮寄、加工、利用自治区5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他产品审批文书;信息公开。5.监管责任:建立审批档案;加强审批事项的监督检查。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

12、应承担的责任。36 追责情形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责任,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事项不予受理、许可的;2.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行政许可事项予以审核同意的;3.未严格审查申报材料,造成纠纷或财产损失的;4.监管不力或怠于履行职责的;5.擅自增设、变更涉及行政许可的审查程序或核准条件的;6.在行政许可的审批监管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较大损失的;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37 备注6廉政风险点风险点数量 表现形式 等级 防控措施 责任人1.审查环节:收受好处,对特定关系人的申请材料审查不严格、不公正高 窗口负责人2.审核

13、环节:对特定关系人的申请材料不按照规定进行严格审核低 科室受理负责人3.相关领导没能严格审批、把关 中 分管领导4.对特定关系人的申请事项,不按照规定审议,受他人请托,打招呼或产生影响审批公正性的行为高 各环节有关人员55.现场审核不按照规定进行严格审核 高1.严格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 、 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2.规范工作程序,加强监管;3. 加强对业务窗口工作人员教育和培训;4.重大事项须经集体研究审定。现场核查工作人员附件:1.猎捕、收购、出售、邮寄、加工、利用自治区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他产品权力运行流程图2.猎捕、收购、出售、邮寄、加工、利用自治区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他产品

14、申请材料目录3.办理猎捕、收购、出售、邮寄、加工、利用自治区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他产品申请表(空白)4. 办理猎捕、收购、出售、邮寄、加工、利用自治区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他产品申请表(范本)5.行政许可决定书(样本)7附件 1 猎捕、收购、出售、邮寄、加工、利用自治区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他产品权力运行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20 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0 个工作日)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属于林业部门职权范围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决定受理县政务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限 2 个工作日)当 场 一 次 性告 知 申 请 人补 正 的 全 部内

15、容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文档材料林业局科室承办人审查(限 5 个工作日)制作决定文件并送达申请人(限 5 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林业局负责人审批,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决定(限 3 个工作日)8附件 2申请材料目录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依据材料类型(原件/复印件)是否需电子材料 份数 规格必要性及描述 来源渠道签名签章要求 备注1申请个人或单位向所在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书面申请报告及个人或者单位证明材料;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管理办法 (桂林护发200313 号)的规定原件 否 3 份 A4 纸 必要 申请人 自备申请人

16、本人签名或单位印章2 申请人身份证明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管理办法 (桂林护发200313 号)的规定复印件 否 3 份 A4纸 必要 申请人 自备注明“与原件无异”并签字(盖章)3适宜的场地和笼舍、设备证明材料及来源合法证明材料;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管理办法 (桂林护发200313 号)的规定复印件 否 3 份 A4 纸 必要 申请人 自备注明“与原件无异”并签字(盖章)4所猎捕、收购、出售、邮寄、加工、利用自治区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他产品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资金信用证明和技术人员资格证明材料;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管理办

17、法 (桂林护发200313 号)的规定复印件 否 3 份 A4 纸 必要 申请人 自备注明“与原件无异”并签字(盖章)5防止野生动物逃逸、伤人以及隔离、消毒、疫病防控等安全保障措施及设施证明材料。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管理办法 (桂林护发200313 号)的规定原件 否 3 份 A4 纸 必要 申请人 自备申请人本人签名或单位印章9附件 3 办理猎捕、收购、出售、邮寄、加工、利用自治区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他产品申请表(空白)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申请人名称 代理人名称地址、邮编及电话 地址、 邮编及电话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明类型及号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

18、明类型及号码申请事由注:包括事项目称,涉及野生 动物种 类及其制品数量、 规格、经营利用方式、地点、合作方等内容。涉 及 物 种中文名 拉丁学名 保护级别 公约保护级别 单位或规格 数量附件材料注:列明本申请所附的各项材料。联系人姓名申请单位领导签字及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 电话、传真委托代理人签字及盖章:日期: 年 月 日通讯地址10附件 3 办理猎捕、收购、出售、邮寄、加工、利用自治区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他产品申请表(范本)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示范文本)申请人名称 张三 代理人名称 王五(若无则不填)地址、邮编及电话XX 市 XX 县 XX 村(屯)XX 路 X

19、号/邮编:123456/电话138xxxxxxxx地址、 邮编及电话 如无代理人,该项留空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明类型及号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明类型及号码申请事由因 (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 览)等特殊情况需要,本人申请向(从)(地区、单位或个人)出售(猎捕、收 购、出售、邮寄、加工、利用广西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动物名称及数量),用于(用途)。 拟出售(猎捕、收购、出售、邮寄、加工、利用) 为 所获(来源)。注:包括事项目称,涉及野生 动物种 类及其制品数量、 规格、经营利用方式、地点、合作方等内容。涉 及 物 种中文名 拉丁学名 保护级别 公约保护级别 单位或规格 数量附件材料注:列明本申请所附的各项材料。联系人姓名申请单位领导签字及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 电话、传真委托代理人签字及盖章:日期: 年 月 日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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