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亭林镇 2017 年度村干部工作考核实施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区有关改革精神和进一步完善村干部考核机制,激发村干部工作热情,确保完成我镇党代会、人代会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推动亭林乡村建设。根据金委办2015118 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区村干部工作报酬分配机制指导意见,结合本镇实际,就 2017 年村干部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考核对象各村党总支、村委会班子成员。二、考核内容村干部全年报酬由基本报酬和工作业绩奖励两部分组成。(一)基本报酬1、按岗位:正职每人每年 15000 元。2、按所在村耕地面积:3000 亩(含)以下,村正职每人每年8000 元;30004000 亩(含),村正职每人每年
2、 8500 元;4000 亩以上,村正职每人每年 9000 元。3、按常住人口(外来人口连续居住半年以上):3000 人(含)以下,正职每人每年 8000 元;30015000 人,9000 元;50017000人,10000 元;70019000 人,11000 元;900111000 人,12000 元;11001 人以上,酌情增加。(二)工作业绩奖励年度工作考核实行百分制,满分为 100 分。另设加分、扣分项目,加减分上限为 20 分。1、2017 年各村领导班子年度工作考核指标2序号 考核内容 权重 责任单位1 党建工作 (35 分) 党建、精神文明建设 35 党群办2 综合管理 (3
3、5 分) 责任网格综合管理 35 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推进办农业管理 8 农技站农经管理 4 经管中心村民自治管理村务监督、村务公开民生保障、民政管理、食品安全6 社会事业办档案管理 1 办公室就业保障服务 2 劳动保障所群众文化、群众体育 2 文体中心3 美丽乡村建设 (25 分)村 庄 建 设 、 路 桥 维 护 、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2 城建环保办4 综合评议(5 分) 社会民意调查 5 经管中心2、加分序号 内容 加分标准 主考单位1 落实推进区、镇重大项目成绩显著 每项加 15 分 党群办、政府办、督查组2 推进责任网格综合管理工作成绩显著 加 15 分 网 格 化 综
4、合 管 理 工 作 推 进 办3 工 作 有 创 新 、 有 特 色 、 有 成 效 , 被 市 、 区推广 每项加 25 分 政府办4 当年度获得国家级文明村、市级文明村(跨年度评比只记一次分) 加 12 分 文明办5 土地减量化工作显著 加 23 分 土 地 减 量 化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6 综合、维稳、信访、人口管理成效明显 加 15 分 稳定办7 难 点 工 作 有 突 破 (有 区 级 及 以 上 书 面 通 报 ) 加 15 分8 可支配收入比上年每增加 1 万元 加 0.2 分(累计加分不高于 10 分)经管中心上述加分内容,同一荣誉、相同工作只加一次分,就高加分。创新工
5、作、特色工作主要指与本村业务相关工作,党建创新工作、特色工作加分按照亭林镇 2017 年度村级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细则执行。3、扣分序号 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 主考单位31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毎起扣 25 分 安委办2 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毎起扣 25 分 建 设 和 环 保 办3 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 件 每次扣 5 分 社会事业办4 发生重大动物疫情事件 每次扣 5 分 农技站5公共安全发生防汛安全事件 每起扣 25 分 水务站6发生因管理失控或工作不力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重大“民转刑”案件、重大“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宣传煽动案件毎起扣 13 分 司法所稳定办7 发生到市、区非访或群访 每次
6、扣 13 分8社会安定发生上京非访或群访 每次扣 46 分信访办9土地管理发生新增违法违规占用农田土地行为 每宗扣 13 分 规土所10 年内新发生乱埋、乱葬 每宗扣 0.51 分 社会事业办11 因工作落实不到位、监管缺位造成环境脏乱差等被区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 毎起扣 13 分 文新办12 新增不规范种植、养殖 毎起扣 35 分 农技站13 新增废旧塑料点 毎起扣 2 分 网 格 化 管 理 中 心14 辖区内户籍人口有违反计划生育规定 每起扣 1 分 社会事业办15 新增违法搭建 毎起扣 3 分 拆违办16 因违纪违法受到党政纪处分 毎起扣 15 分17其它管理因工作不力受到镇级以上问责
7、毎起扣 13 分监察室18可支配收入可支配收入比上年每减少 1 万元扣 0.2 分(累计扣分不高于 10 分) 经管中心注:1、同一事件涉及两个及两个以上村的,所涉及村同等扣分。2、可支配收入包括房屋土地租赁收入、招商引税财政奖励资金、依靠自身努力向上向外争取资金(财政资金除外)。三、组织实施 1、镇各责任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工作业绩奖励考核实施细则,须在本意见下发一月内将考核的具体实施细则报镇考核分配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济管理事务中心,下同)。同时,要建立考核工作台账,加强日常跟踪管理,定量考核责任单位每月公布考核结果,定4性考核责任单位分三次公布考核结果,社会民意调查一年一次。工作业绩考核结果
8、公布表见附表一。2、被考核村应如实提供相关经济数据和工作实绩,各考核责任单位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考核和绩效评估,确保考核评分的真实性。3、镇考核分配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的具体测算汇总,统筹做好考核相关工作。4、镇考核分配领导小组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负责对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分配方案进行审核。5、有关未尽事宜,由镇考核分配领导小组适当调整完善。本意见如与上级政策文件不一致的,按上级政策文件执行。四、考核分配1、考核分值的分配换算,综合考虑镇财力增幅和村正职报酬增幅等因素,个别村因特殊原因致使当年业绩出现畸高畸低的,具体由镇考核分配领导小组研究确定。2、村副职干部的报酬,原则上控制在
9、正职的 80%以内;委员的报酬原则上控制在正职的 70%以内。3、各村要按时每月发放预支报酬。村正职每月预支 5000 元,副职每月预支 4000 元,委员每月预支 3500 元,手机通信和车改补贴按相关规定每月同时发放。4、村“两委 ”的福利 补贴除手机通信和 车改补贴外每人每年5000 元(含节日费、高温费、冷饮费、劳防费、伙食费等全部福利补贴),按季同预支报酬同时发放。各村应严格按照规定发放福利补贴,除人事等相关部门出具发放通知书外,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发放任何补贴,如有违规发放的,追究主要领导责任。5、考核分配涉及个人所得税的,按照税法相关规定由个人负担。五、本意见由镇考核分配领导小
10、组负责解释。5附表一:亭林镇 2017 年村干部工作业绩考核公布表考核时间周期:2017 年 月 日-2017 年 月 日项目 内容 党建工作 综合管理 美丽乡村建设综合 评议主考 单位 党群办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推进办农技站经管 中心社会事业办 政府办劳动保障所文体 中心城建环保办 经管中心考核项目 村名党建、精神文明建设责任网格 综合管理农业 管理农经 管理村民自治管理村务监督村务公开民生保障 民政管理 食品安全档案管理就业保障服务群众文化 群众体育村庄建设、路桥维护、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社会民意 调查汇总 考评 结果标准分 35 35 8 4 6 1 2 2 2 5行次 1 2 3 4 5 6
11、 7 8 9 10 11龙泉亭东东新新巷油车亭西金门亭北红阳浩光南星周栅驳岸后岗金明表格说明:1.行次 2 从 7 月起每月 10 日前以 A 档、B 档、C 档公布考核结果。A 档 1-5 名,B 档 6-10 名,C 档 11-15 名。2.行次 1、3-9 于 7 月 10 日、11 月 10 日、次年 1 月 10 日前以 A 档、B 档、C 档公布考核结果。3.汇总考评结果:A 档-90 分、B 档-80 分、C 档-70 分折算,再通过汇总折算分排出 A 档、B 档、C 档。4.全年共评定 3 次考评结果,7 月、11 月的考评结果各占全年的 25%,次年 1 月的考评结果占全年的 50%。5填表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