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芦溪县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该县地处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本负面清单涉及国民经济 6 门类 23大类 31中类 38小类。其中禁止类涉及国民经济 2 门类 6大类 7中类 7小类;限制 类涉及国民经济 6 门类 18大类 24中类 31小类。清单相关说明如下:1、清单所列产业不涉及由国家规划布局的产业(如核电、航空运输、跨流域调水等)。2、清单所列产业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地方性相关规划、意见、方案中已经明确的限制类和禁止类产业作为底线,从严提出需要限制、禁止的产业类型。列入清单限制类产业有: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以及与所处重点
2、生态功能区发展方向和开发管制原则不相符合的允许类、鼓励类产业。列入清单禁止类产业有: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以及不具备区域资源禀赋条件、不符合所处重点生态功能区开发管制原则的限制类、允许类、鼓励类产业。与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要求一致的,所涉及的产业不再在清单中重复列出。3、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强制实施的有关要求不再在清单表格中复述。清单所列产业的规模(或产量)、布局(或范围)、生产工艺(或装置)、清洁生产水平等管控要求,均按照所处重点生态功能区规划目标、发展方向和开发管制原则,依据指导目录和各行业规范条件、产业准入条件、地方相关规划及产业准入政策等,从严制定。4、本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保护区、世
3、界文化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的管控要求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不再在清单表格中复述。序号门 类( 代 码及 名 称 )大 类( 代 码 及 名 称 ) 中 类( 代 码 及 名 称 ) 小 类( 代 码 及 名 称 ) 产业存在状况 管控措施及要求 备 注一、限制类产业目录(由鼓励类、允许类调整到限制类)1 0141 蔬菜种植 现有主导产业2014 蔬菜、食用菌及园艺作物种植0143 花卉种植 现有主导产业301 农业015 水果种植 0153 柑橘类种植 现有一般产业禁止在 25 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现有 25 度以上陡坡地种植区域应
4、立即退耕还林还草。在 2020 年 12 月31 日前完成迎水面 15-25 度非基本农田耕地退耕还林还草还湿。禁止施用高毒高残留农药,逐步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每年递减 5%。禁止毁林、烧山、天然草地垦殖。禁止在茶园、果园、油茶、中药材基地使用灭生性化学除草剂,现有基地应当在 2020 年 12 月31 日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4A 农、林、牧、渔业02 林业 021 林木育种和育苗 0211 林木育种 现有一般产业禁止速生林规模化种植,禁止盲目引入外来物种,严格控制转基因生物环境释放活动。指导目录允许类5 0212 林木育苗 现有一般产业序号门 类( 代 码及 名 称 )大 类( 代
5、 码 及 名 称 )中 类( 代 码 及 名 称 )小 类( 代 码 及 名 称 ) 产业存在状况 管控措施及要求 备 注6 0241 木材采运 现有一般产业7024 木材和竹材采运0242 竹材采运 现有一般产业禁止在天然林和公益林开展商业性采伐、皆伐、全面整地等,现有天然林实行封禁抚育。802 林业025 林产品采集0251 木竹材林产品采集 现有一般产业禁止在天然林地进行各种林木产品及其他野生植物的采集等活动(科研除外) 。9 03 畜牧业 031 牲畜饲养 0313 猪的饲养 现有一般产业禁养区禁止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2017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现有规模化养殖场关闭或搬迁。限养
6、区禁止新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现有养殖场在 2020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配套环保设施建设。适养区要实行舍饲圈养,以草定畜,并配套建设畜禽排泄等集中处理设施。10A 农、林、牧、渔业04 渔业 041 水产养殖 0412 内陆养殖 现有一般产业禁止新建湖泊水库投饵网箱养殖项目,现有无证投饵网箱养殖项目依法取缔,依据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中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合理安排水产养殖。指导目录允许类序号门 类( 代 码及 名 称 )大 类( 代 码 及 名 称 )中 类( 代 码 及 名 称 )小 类( 代 码 及 名 称 ) 产业存在状况 管控措施及要求 备 注11 06 煤炭开采和洗
7、选业 061 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 0610 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 现有主导产业12 1011 石灰石、石膏开采 现有一般产业13B 采矿业10 非金属矿采选业101 土砂石开采1019 粘土及其他土砂石开采 现有主导产业禁止在城市规划区、村庄和集镇规划区、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保护区、人口集聚区、国家级或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地震和地质灾害频发地区和生态公益林范围内新建、改扩建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现有企业和开采点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升级改造,生产工艺、环保设施和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和绿色矿山标准,否则关停退出并开展生态恢复。现有项目对生态造成破坏
8、的、以及现有废弃矿坑、矿山废弃地、尾矿库在 2020 年 12月 31 日前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修复并取得明显成效。指导目录限制类14 17 纺织业 171 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 1713 棉印染精加工 现有一般产业15 191 皮革鞣制加工 1910 皮革鞣制加工 现有一般产业16C 制造业 19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193 毛皮鞣制及制品加工1931 毛皮鞣制加工 现有一般产业新建项目仅限布局于合规的江西芦溪工业园区,且进行生态化改造,工艺技术、环保标准和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及以上。现有项目应在 2020 年 12月 31 日前取缔或整合布局进入合规园区。现有工艺技术水
9、平、清洁生产水平未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企业和项目,应指导目录限制类17 2022 纤维板制造 现有一般产业1820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202 人造板制造 2023 刨花板制造 现有一般产业当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升级改造。对污染物实施分类、限值排放的特别管控措施。序号门 类( 代 码及 名 称 )大 类( 代 码 及 名 称 )中 类( 代 码 及 名 称 )小 类( 代 码 及 名 称 ) 产业存在状况 管控措施及要求 备 注19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7 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2672 焰火、鞭炮产品制造 现有主导产业禁止在人口密集区域及易燃易爆
10、危化品存储区域生产,防护距离 1000 米以上。新建、扩建企业一律进入江西芦溪工业园区。20 27 医药制造业 276 生物药品制造 2760 生物药品制造 现有一般产业新建项目仅限布局于合规的江西芦溪工业园区,且进行生态化改造,工艺技术、环保标准和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及以上。现有项目应在 2020 年 12月 31 日前取缔或整合布局进入合规园区。现有工艺技术水平、清洁生产水平未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企业和项目,应当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升级改造。对污染物实施分类、限值排放的特别管控措施。21C 制造业3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1 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 3011 水泥制
11、造 现有一般产业禁止新建水泥生产线,现有企业通过等量替换逐步退出。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对现有水泥生产线进行技术升级改造,使其生产工艺和设备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指导目录限制类序号门 类( 代 码及 名 称 )大 类( 代 码 及 名 称 )中 类( 代 码 及 名 称 )小 类( 代 码 及 名 称 ) 产业存在状况 管控措施及要求 备 注22 3054 日用玻璃制品制造 现有一般产业23305 玻璃制品制造 3055 玻璃包装容器制造 现有一般产业禁止新建、扩建。现有项目工艺技术水平、清洁生产水平未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企业和项目,应当在 2020 年 12 月31 日前完
12、成升级改造,否则关停或退出。对污染物实施分类、限值排放的特别管控措施。243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7 陶瓷制品制造3072 特种陶瓷制品制造 现有主导产业新建项目仅限布局于合规园区并进行生态化改造,工艺技术、环保标准和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现有产业项目应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进入技术、环保、清洁条件合规达标的陶瓷产业园区,并完成清洁化生产技术改造,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对污染物实施分类、限值排放的特别管控措施。25 34 通用设备制造业345 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3459 其他传动部件制造 现有一般产业26 36 汽车制造业 361 汽车整车制造 3610
13、 汽车整车制造 现有一般产业27C 制造业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82 其他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3821 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现有主导产业新建项目仅限布局于合规的江西芦溪工业园区,且进行生态化改造,工艺技术、环保标准和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及以上。现有项目应在 2020 年 12月 31 日前取缔或整合布局进入合规园区。现有工艺技术水平、清洁生产水平未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企业和项目,应当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升级改造。对污染物实施分类、限值排放的特别管控措施。指导目录限制类序号门 类( 代 码及 名 称 )大 类( 代 码 及 名 称 )中 类( 代 码 及 名
14、称 )小 类( 代 码 及 名 称 ) 产业存在状况 管控措施及要求 备 注28 4411 火力发电 现有一般产业禁止新建、扩建,现有企业在 2020 年12 月 31 日前生产工艺、设备清洁生产水平提升改造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指导目录允许类29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44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441 电力生产4412 水力发电 现有一般产业禁止新建引水式中小水电项目和无下泄生态流量的引水式水力发电项目,在建和已建成的中小水电站不再扩容。现有小水电站应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改造升级,保障厂坝间河道生态需水并妥善处理拦污栅前的垃圾和漂浮物,对到期后仍无法修复改造的
15、小水电站应立即关停或退出。禁止在电网覆盖区域新建 5000 千瓦以下的小水电及不满足生态流量的水利发电项目。新建、扩建项目应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做好植被恢复,达到环评批复要求。指导目录限制类30 K 房地产业 70 房地产业 701 房地产开发经营 7010 房地产开发经营 现有一般产业禁止在林地上新建房地产开发项目;房地产开发布局不得超出城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指导目录限制类31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78 公共设施管理业785 公园和游览景区管理7852 游览景区管理 现有主导产业禁止开展超过旅游景区承载量的旅游服务,新建旅游景区项目须符合国家景区承载量导则标准。指导目录
16、允许类序号门 类( 代 码及 名 称 )大 类( 代 码 及 名 称 )中 类( 代 码 及 名 称 )小 类( 代 码 及 名 称 ) 产业存在状况 管控措施及要求 备 注二、禁止类产业目录(由限制类、允许类或鼓励类调整到禁止类)1 A 农、林、牧、渔业 03 畜牧业 033 狩猎和捕捉动物 0330 狩猎和捕捉动物 规划发展产业 禁止新建。指导目录限制类2 221 纸浆制造 2211 木竹浆制造 现有一般产业 禁止新建、改扩建,现有工业企业应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关停。指导目录允许类322 造纸和纸制品业222 造纸 2222 手工纸制造 规划发展产业 禁止新建。指导目录限制类425 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252 炼焦 2520 炼焦 规划发展产业 禁止新建。指导目录限制类531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11 炼铁 3110 炼铁 规划发展产业 禁止新建。指导目录限制类632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21 常用有色金属冶炼 3216 铝冶炼 规划发展产业 禁止新建。指导目录限制类7C 制造业35 专用设备制造业352 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3521 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规划发展产业 禁止新建。指导目录限制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