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3 -(管理公开目录清单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 替换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安丘市 粮食局 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目录序号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设立依据 办理流程1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安丘市粮食局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申请、受理、审查、现场核查、 审批- 4 -(管理公开目录清单行政处罚事项目录清单 新增)安丘市 粮食局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目录序号 行政处罚项目名称 处罚种类 处罚对象 处罚主体 处罚依据 处罚流程1 未经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擅自从事粮食收 购活动的处罚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收购的粮食;情节严重的,并处非法收购粮食价值 1 倍以上 5 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个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安丘市粮食局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未经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擅自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收购的粮食;情节严重的,并处非法收购粮食价值 1 倍以上5 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立案; 2、调查 与决定; 3、送达与执行。2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粮食收购资 格许可的处罚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取消粮食收购资格,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个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安丘市粮食局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取消粮食收购资格,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3、任。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办理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1、立案; 2、调查 与决定; 3、送达与执行。- 5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3粮食收购者有未按照规定告知、公示粮食收购价格或者收购粮食压级压价,垄断或者操纵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由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个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安丘市粮食局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粮食收购者有未按照规定告知、公示粮食收购价格或者收购粮食压级压价,垄断或者操纵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1、
4、立案; 2、调查 与决定; 3、送达与执行。- 6 -4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的;粮食收购者被售粮者举报未及时支付售粮款的;粮食收购者违反本条例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的;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或者未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接受委托的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未执行国家有关政策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处 2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暂停或者取消粮食收购资格个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安丘市粮食局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5、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处 2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暂停或者取消粮食收购资格: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的;粮食收购者被售粮者举报未及时支付售粮款的;粮食收购者违反本条例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的;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或者未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接受委托的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未执行国家有关政策的。1、立案; 2、调查 与决定; 3、送达与执行。5 陈粮出库未按照本条例规定进行质量鉴定的 处罚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出库粮食价值 1
6、倍以上 5倍以下的罚款。个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安丘市粮食局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陈粮出库未按照本条例规定进行质量鉴定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出库粮食价值 1 倍以上 5 倍以下的罚款。倒卖陈化粮或者不按照规定使用陈化粮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倒卖的粮食,并处非法倒卖粮食价值 20以下的1、立案; 2、调查 与决定; 3、送达与执行。- 7 -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处非法倒卖粮食价值 1 倍以上 5倍以下的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 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低于规定的最低、最高库存量的处罚由粮食行
7、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不足部分粮食价值 1 倍以上 5 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取消粮食收购资格。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超出规定的最高库存量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超出部分粮食价值1 倍以上 5 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取消粮食个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安丘市粮食局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低于规定的最低库存量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不足部分粮食价值 1 倍以上 5 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取消粮食收购资格。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超出规定的最高库
8、存量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超出部分粮食价值 1 倍以上5 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取消粮食收购资格。1、立案; 2、调查 与决定; 3、送达与执行。- 8 -收购资格。7 粮食经营者未按照本条例规定使用粮食仓储 设施、运输工具的处罚。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卫生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被污染的粮食不得非法销售、加工。个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安丘市粮食局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粮食经营者未按照本条例规定使用粮食仓储设施、运输工具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卫生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被污染的粮食不得非法销售、加工。1、立案; 2、调查 与决定; 3、送达与执行。8 违反本条例规定,阻碍粮食自由流通的处罚。依照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予以处罚个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安丘市粮食局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阻碍粮食自由流通的,依照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予以处罚。1、立案; 2、调查 与决定; 3、送达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