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住建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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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云浮市住建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序号抽查事项 抽查对象 抽查内容 抽查依据抽查方式1建筑业企业(单位)资质许可后核查由我局许可的:(一)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二)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不含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三)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方面专业承包资质)及预拌混凝土、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 (四)施工劳务资质1.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资格和人数是否符合资质(资格)标准;2.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是否符合资质(资格)标准;3.注册资金和净资产或银行授信是否符合资质(资格)标准;4.管理制度建立和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质量管

2、理、安全生产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5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包括招标投标管理、工程造价文件管理、合同管理、劳务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及检测检验管理、工程款结算和工资支付管理、诚信等情况)1.部门规章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2015年建设部令第 22 号)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加强对企业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后是否满足资质标准和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上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资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中的违法行为。2.规范性文件广东省住建厅建筑业企业(单位

3、)资质许可后核查工作实施方案 (粤建市函2010444 号)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2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法定程序的检查已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项目是否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2014 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18 号)第四条规定的法定条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2014 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18 号)第四条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一)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书面检查(二)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

4、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建立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并落实到人。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七)按照规定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八)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

5、于工程合同价的 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 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本单位截至申请之日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诺书或者能够表明其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其他材料,以及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增设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其他条件。3建设工程招标中标后监督检查全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项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标后监督检查的办法 (粤建市20098 号)规定的重点检查内容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标后监督检

6、查的办法 (粤建市20098 号)全文实地核查、书面检查、4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以下简称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建设单位共 10 项:详见云浮市住建局权责清单行政处罚188、189、191、193、194、196、199-201、282 项;施工单位共 14 项:详见详见云浮市住建局权责清单行政处罚204、205、219、223、226、228、249-252、278、279、288、290 项;监理单位共 20 项:详见云浮市住建局权责清单行政处罚 168-170、173-177、244-247、253-260、289 项;商品混凝土生产单位共

7、 5 项:详见云浮市住建局权责清单行政处罚267-271 项;1、行政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国务院令第 279 号)第四十三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对全国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第四十六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可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从

8、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的机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从事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机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抽查、飞行检查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实施质量监督。第四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二)进入被检

9、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三)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2、部门规章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2010 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 号)第三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可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委托所属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实施。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指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

10、下简称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实施监督。 3、部门规章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2000 年建设部令第 81 号)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的职能分工负责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工作。5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在建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机械安装使用单位企业建设单位共 5 项:详见云浮市住建局权责清单行政处罚190、192、195、197-198 项;施工单位共 32 项:详见云浮市住建局

11、权责清单行政处罚 158-162、206-218、220-222、224-225、227、239-240、280-281 项;监理单位共 3 项:详见云浮市住建局权责清单行政处罚 167、171-172项;机械安装使用单位共 19 项:详见云浮市住建局权责清单行政处罚 163-166、201-203、229-238、241、243项;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 年修正)第四十三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并依法接受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督。2、行政法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 年国务院令第 393 号)第四十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

12、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委托抽查、飞行检查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三)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

13、为;(四)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6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共 21 项:详见云浮市住建局权责清单行政处罚 178-187、261-266、272-276 项。部门规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005年建设部令第 141 号)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下列内容:(一)是否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资质标准;(二)是否超出资质范围从事质量检测活动;(三)是否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

14、证书的行为;(四)是否按规定在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检测报告是否真实;(五)检测机构是否按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进行检测;(六)仪器设备及环境条件是否符合计量认证要求;(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委托抽查、飞行检查7 经鉴定的危险房屋 市城区进驻的鉴定公司 经鉴定的危险房屋鉴定报告3.部门规章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2004 年建设部令第 129 号修正)第十七条 房屋所有人对经鉴定的危险房屋,必须按照鉴定机构的处理建议,及时加固或修缮治现场抽查理;如房屋所有人拒不按照处理建议修缮治理,或使用人有阻碍行为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指定有关部门代修,或采取其它强制措施。发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8对

15、城市危险房屋安全等级的鉴定确认市城区进驻的鉴定公司 城市危险房屋安全等级的鉴定报告部门规章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2004 年建设部令第 129 号)第六条 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负责房屋的安全鉴定,并统一启用“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现场抽查9辖区内房屋安全鉴定公司进驻备案管理市城区进驻的鉴定公司 进驻备案的鉴定公司资质资料部门规章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2004 年建设部令第 129 号)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现场抽查10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监督检查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从事计价活动人员

16、是否存在违反造价管理规定的行为1.部门规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2006 年建设部令第 149 号)第三十六条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资质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 1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第三十七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制定本年度检查计划以及日常不定期的检查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以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申请人 3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第三十八条 未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17、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出具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 1 万元以上3 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由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处以 1 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以 5000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新设立分支机构不备案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跨省、自治

18、区、直辖市承接业务不备案的。 第四十一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有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2.部门规章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2013 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16 号)第二十条 造价工程师编制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结算审核和工程造价鉴定文件,应当签字并加盖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 第二十二条造价工程师在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标底或者投标报价编制、工程结算审核和工程造价鉴定中,签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记入造价工程师信用档案,

19、依照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地方性政府规章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广东省政府令第 205 号)第二十八条 从事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的人员,应当依法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者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造价员编制的建设工程造价文件应当经注册造价工程师复核。建设工程造价文件应当由负责本次计价活动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11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管理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服务企业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 物业管理的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第一款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5 万

20、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实地核查12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管理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服务企业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 证书的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第二款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罚,并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实地核查13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管理 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实地核查14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管理 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不按照规定及时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不按照本办法规定及时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 2 万元以下的罚款。实地核查15 物业经营 情况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没有协助业主大会筹备组工作,并向业主大会筹备组提供业主清册、物业建筑基本资料的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 建设单位未按照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报告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公告的,或者未按照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向业主大会筹备组提供相关文件资料的,由物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实地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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